日本海上自衛隊發展歷程 (2)
(上與下)2001年12月22日九州不審船事件中被海上保安廳攔截後自沉的朝鮮特務船,該船被日本撈起,
並於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公開展示。照片攝於2023年10月7日。
在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展示的朝鮮特務船;該船後部設有一個可開啟的艙間,裡面停放一艘小型
工作快艇。照片攝於2023年10月7日。
在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展示的朝鮮特務船,此為特務船艦內攜帶的高速子船。照片攝於2023年10月7日。
在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展示的朝鮮特務船,此為特務船上攜帶的橡皮艇以及水下作業載具,
由特務船攜帶的工作子船施放。照片攝於2023年10月7日。
(上與下)在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展示的朝鮮特務船的上層駕駛台、甲板等。照片攝於2023年10月7日。
2011年美日聯合軍事演習中的日向級直昇機驅逐艦首艦日向號(DDH-181),後方是金剛級神盾驅逐艦霧島號(DDG-174)
2009年美日海上聯合軍事演習中的日本海自編隊。
一艘在2011年6月初穿越日本宮古海峽的中國江衛-1級巡防艦,一旁是嚴密監控中的海上自衛隊鳥海號(DDG-176)
飛彈驅逐艦。
2014年環太平洋軍事演習(RIMPAC 2014)中的金剛級神盾驅逐艦霧島號(DDG-174),注意背景中包括
中國海軍052C導彈驅逐艦海口號(171)。面對中國經濟與軍事實力日漸強大,對日本又有著濃厚的
歷史仇恨以及現實中的經濟海域重疊/島嶼主權揪紛,成為日本在21世紀前期在戰略上的最大敵人。
大柞榮號(DDH-977)參與日本在2015年10月18日舉辦的國際觀艦式,此時該艦與海自的神盾驅逐艦一同停在橫須賀港。
雖然韓國與日本有一些領土議題和歷史議題的摩擦,然而軍事戰略上都屬於親美同盟,約束雙方不將事態進一步升級。
(上與下)2015年11月底美日海上聯合演習中,美國第七艦隊與日本海自的聯合編隊。
畫面中包含美國此時駐防橫須賀的朗努.雷根號(USS Ronald Reagan CVN-76)核子動力航空母艦、
日本海自出雲號(DDH-183)直昇機驅逐艦與兩艘日向級直昇機驅逐艦,以及美、日雙方的驅逐艦。
隨著中國海上勢力擴張並在南海、東海頻與周邊國家發生摩擦,美國與日本在2010年代上旬逐漸加強了
軍事同盟的合作關係。
美國朗努.雷根號(CVN-76)航空母艦與日本海自出雲號(DDH-183)直昇機驅逐艦一同在南中國海作業的畫面,
攝於2017年6月。
在2020年6月,海上自衛隊愛宕級神盾驅逐艦足柄號(DDG-178)與加拿大海軍哈里法克斯級巡防艦雷吉納號
(HMCS Regina FFH-334,右)以及溫尼伯號(HMCS Winnipeg FFH-338,左)一同前往參與環太平洋演習(RIMPAC 2020)。
在2020年9月中旬,完成環太平洋演習(RIMPAC 2020)之後,日本、美國、澳洲、韓國海軍持續在西太平洋進行演習。
畫面包含日本海上自衛隊伊勢號(DDH-182)直昇機驅逐艦、足炳號神盾驅逐艦(DDG-178)、
澳洲海軍斯圖亞特號(HMAS Stuart FFH153)巡防艦以及一艘美國海軍柏克級神盾驅逐艦。因應中國在太平洋地區的
海上力量擴張,日本在2010年代末期進一步加強與美國、澳洲、印度等周邊國家的海上戰略合作關係。
──by captain Picard
後冷戰時代的新挑戰 從1990年代後期開始,鄰近的中國與朝鮮逐漸取代蘇聯,成為日本頭號的國防潛在威脅。在1999年,中國研冰級情報船進入日本海域的事件開始,其海軍艦艇、潛艦、測量船艦在日本周遭海域出沒的情報便層出不窮。從1990年代 開始,中國連續多年超過兩位數的經濟成長、國防預算的年連大幅增加,極力汰換過去的老舊軍備,其意圖作為東亞大國、與美日抗衡的企圖心十分明顯;加上中國長年以來一貫的仇日、反日思想教育以及東海油田、 尖閣諸島等與日本相關的主權糾紛,使得日本從1990年代末期開始就把中國視為最大的假想敵。除了中國的正規軍事威脅,從1994年平壤核武危機,朝鮮逐漸成為日本在防務上的關切焦點;在1998年8月, 朝鮮試射自行研發的大浦洞彈道飛彈並飛越日本上空,引起日本朝野極大的震撼,由於先前日本對彈道飛彈的威脅可說毫無招架之力,因此日本在1998年年底迅速決議與美國合作,積極構建陸基與海基的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包括衛星偵測、新的地面指揮管制系統、陸基愛國者三型反彈道飛彈、海基神盾系統的升級與SM-3標準反彈道飛彈的設置等),並立刻排入1999年的年度預算,2003年12月正式加入美國的彈道飛彈防禦計畫。 此外,從1980年代中期開始,也陸續發生多次朝鮮情報船(日本稱為「不審船」)闖入日本領海的事件 ,其中最著名的分別是1985年日向灘不審船事件、1999年能登半島不審船事件與2002年九州西南不審船事件(見下文),刺激日本更加重視沿海的防禦。以下便分別簡介這 三起事件: 1985日向灘不審船事件 在1985年4月25日上午九時左右,宮崎縣水產課的漁業監視船發現一艘漆著「第三十一幸榮丸」的不明漁船接近宮崎縣外海的日向灘,其形跡十分可疑,上前攔檢時該船卻以高速逃逸。宮崎縣水產課隨即向海上保安廳第十管區報案,海上保安廳由該漁船上不尋常的大型雷達以及不合理的高速度研判,這是一艘偽裝成漁船的情報船。隨後第十管區與鄰近管區共23艘巡視船與保安廳航空機對這艘情報船進行長達30小時的追逐,但由於該 船的航速高於保安廳船艦,行駛速率一度高達40節,因此在東海地區擺脫了海上保安廳的追蹤;稍後韓國軍方繼續進行追蹤,最後發現該船進入朝鮮的南浦港。這次 朝鮮間諜船入侵事件被稱為「日向灘不審船事件」,堪稱第一起廣受日方各方重視的朝鮮不審船事件。 1999能登半島不審船事件 1999年3月23日,兩艘偽裝成漁船的朝鮮特務船接近能登半島水域而被日方發現,海上保安廳派遣直昇機巡視船筑前(PLH-06)、中型巡視船佐渡 (PM-77)與巡視艇濱雪(P-216)、直月(PC-104)攔截,但朝鮮特務船無視保安廳的停船要求,反而 從晚上7時開始加速至28節,超出佐渡、筑前兩巡視船的極速,也逼近濱雪、直月的極速;至此,保安廳巡視船展開警告射擊 ,但朝鮮特務船仍不為所動,並繼續加速至35節。隨後濱雪、直月由於續航力不足,燃料即將用盡而無法繼續追擊,海上保安廳只好要求防衛廳發動海上警備行動(需由內閣所有國務大臣出席開會才能授權),出動海上自衛隊支援; 負責該防區的海自第三護衛群隨即出動,下轄的榛名(DDH-142)與妙高(DDG-175)在24日凌晨展開攔截並發出停船要求與警告射擊,海自P-3C巡邏機亦配合 在特務船附近投下警告彈,但朝鮮特務船仍不為所動,最後離開防空警示圈離去。當時礙於非戰憲法限制,自衛隊只能在本身遭受攻擊時展開還擊,故只能放任朝鮮特務船 離開日本的防空識別區。此外,當時攔截的榛名號沒有專職的登船檢查兵力,只能臨時從艦上召集16名柔道、劍道較為優異者,並配與9mm手槍,連防彈背心都沒有。 能登半島事件後,海上自衛隊則在2000年3月27日成立一支規模六十多人的「特別警備部隊」,專業因應類似登船檢查的場合,配備自動武器、手槍、催淚瓦斯彈、閃光彈、防彈背心等裝備。 在2001年10月29日,日本參議院正式通過「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自衛隊法修正案」以及「反恐怖特別措施法」(見下文),並於11月開始生效, 其中前兩者授權海上保安廳與自衛隊在本國領海內,對於不聽從停船命令逃逸的船隻可以主動使用武器攻擊,並簡化發動海上警備行動的程序,如有國務大臣無法到場開會,可用電話徵詢;事態緊急而聯絡不到某些國務大臣時,海上自衛隊可先進行開火,再儘速予以通知。 2001年九州 西南不審船事件
2001年12月21日接近九州海域的朝鮮特務船,旁邊是一路追逐的保安廳巡視船引佐號(P-03)。
遭到保安廳巡視船開火射擊的朝鮮特務船,船首燃起大火。 在2001年12月22日零時10分,海上自衛隊P-3C巡邏機在在九州西南海面發現一艘疑似朝鮮特務船,隨即通知海上保安廳進行攔截。上午6時20分,海上保安廳Beech 350巡邏機趕至現場進行監控,保安廳巡視船引佐號(PL-03)在中午12時48分率先趕抵現場並與特務船接觸,隨後水城(PS-11)、霧島 (PS-04)、奄美(PM-95)等三艘保安廳巡視船陸續加入追擊行列;此外,海上自衛隊亦派遣金剛號(DDG-173)、山霧號(DD-152)兩艘驅逐艦在後方待命支援。四艘海上保安廳巡視船於22日下午2時36分開始 以機砲進行警告射擊;由於朝鮮特務船不予理會,繼續行駛,保安廳追擊船隊便在下午4時13分開始朝朝鮮特務船的船體連續展開18輪射擊,導致該船失火停船 (此時巡視船以熱影像儀確認間諜船上人員滅火時,一併丟棄機密文件),但稍後又啟航逃逸。 在晚間10時,巡視船奄美與霧島對朝鮮特務船進行強行接舷攔截, 然而特務船停船後,船上人員隨即以ZPU-2 14.5mm機槍與AKS-74輕機槍朝奄美號與霧島號掃射,兩船隨即避退,艦上人員以64式輕機槍還擊; 期間,間諜船還以RPG火箭攻擊保安廳巡視船,不過沒有命中。在10時13分,間諜船自爆沈船 ,當時約有15名人員跳海逃生,隨後海上保安廳船隻雖然發現有六人漂浮在水上,但仍不及搶救;次日日方進行搜索工作時,發現三具漂浮在海面的屍體,其中兩具屍體穿著印有韓文的救生衣。遭到擊沈的 朝鮮特務船則在翌年被日本撈起 ,調查後發現船上配備驚人的火力,包括隱藏在上層結構內的82mm無後座力砲、ZPU-2 14.5mm雙聯裝高平兩用機槍,船內除了有RPG-7火箭發射器外,更有肩射防空飛彈 對值勤的保安廳機艦構成極大心理壓力。這艘沈沒的朝鮮特務船之後被日本撈起,並在橫濱海上保安廳資料館展示,以提高日本人民對海防意識的重視。 然而,鄰近的中國等國的輿論則對日本在九州事件的強硬攔截開火舉動表達疑慮,認為日方在日方專屬經濟海域(非公海)就強行武裝攔截、攻擊他國船隻 ,最後的擊沈地點更在鹿兒島縣奄美大島西北400公里處(距中國領海260公里),已經跨越日本、中國的海域中線,而進入了中國專屬經濟海域,不僅不適用於日本2001年頒佈的海上保安廳修正案(主動開火權僅限於領海),也違反聯合國海洋公約, 故被中國部分評論認定是「軍國主義復甦」的徵兆。事實上,九州不審船事件後,鹿兒島大學的學生還到鹿兒島的海上保部門前示威,抗議保安廳濫用武力。 而日本方面則解釋,根據海上保安廳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海上保安官對武器使用適用於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七條」;而海上保安廳法第二項也規定「對連續違抗停船命令或抵抗海上保安官的職務執行而企圖逃亡的情形, 海上保安廳長官判斷其有疑似外國船而且做有害航行、如予放置可能重複發生、可能進行重大犯罪或拒絕接受檢查的情形時,則可以直接射擊」, 因此海上保安廳只是在合法地行使追擊權。事實上,從事後的工作船殘骸打撈調查顯示,船上的設備與強大武裝已經完全證明該船被賦予 刺探日本領海等危害日本國家安全的任務,日本如不展現強硬手段,則海防恐將永無寧日。 2000年代:與日遽增的海外活動
根據2001年11月生效的「反恐怖特別措施法」而派往印度洋支援美軍的海自艦艇。 進入2000年代後,日本海自維持1990年代以來逐步增加活動範圍的趨勢,因應國際時局的變化,更積極地參與國際維和或反恐活動。 而「支援反恐怖主義作戰」以及「防禦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也成為2010年代前期日本國防戰略的重心。 1.911恐怖攻擊之後的「反恐怖特別措施法」(2001) 在2001年9月11日美國本土遭到大規模攻擊之後,日本迅速做出了回應,在同年10月29日通過了「反恐怖特別措施法」,從同年11月起授權海上自衛隊向印度洋派遣艦艇,對美國 與盟國的艦隊提供後勤補給、情蒐監控、人員搜救、醫療等支援。根據這個法案,日本政府能在採取反恐措施時,只需召開臨時內閣會議做出決定,就能派遣自衛隊進入任何國際公海、上空以及相關國家同意的外國領土,而無須經過國會批准,唯需要在20天內向國會報告,而這也是二次大戰後日本第一個 沒有限制任何地理區域的派兵法案。此外,這個新法案也放寬了日本軍力的開火權限,以往日本自衛隊只能在本土遭受侵略時才有動武權力,然而反恐怖特別措施法則授權日本海自與保安廳海防艦隊能對任何可疑船隻進行武力攻擊,並在美日兩國的軍事設施、基地遭到攻擊時進行武力防衛;而海外派遣的兵力雖然不參與直接戰鬥活動,但有權進行武力自衛。 在2001年11月9日, 日本海自根據反恐怖特別措施法向印度洋派出的第一批艦隊從佐世保啟航,由白根級直昇機驅逐艦鞍馬號(DDH-144)、村雨級驅逐艦霧雨號(DD-104)以及十和田級補給艦濱名號(Hamana AOE-424)組成。為了避免與日本非戰憲法中禁止自衛隊直接支援海外戰爭或集體防衛的原則,日本海自的海上補給支援始終侷限於從事持久「自由作戰」海上攔檢行動(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 Maritime Interdiction Operation,OEF-MIO)的第150多國特遣艦隊(Combine Task Force 150,CTF-150),該部隊成立於2001年10月7日,隸屬於美國第五艦隊的多國海上部隊(Combine Maritime Force,CMF),主要任務是攔阻恐怖份子利用海洋進行的武器、彈藥或經濟來源的毒品的海上運輸;因此,日本政府宣稱海自的海上加油活動從未直接支援美國與多國聯軍攻打阿富汗與伊拉克的軍事作戰行動。最初反恐特別措施法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在2005年以後,反恐特別措施法有效期限改為一年或加上半年延長。在2003年、2005年與2006年,日本國會分別通過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的期限。 海自的印度洋勤務編隊的規模是一艘補給艦與兩艘驅逐艦,在2001年12月由於前述首批編隊與當時剛完成阿富汗難民物資運送任務的澤霧號(DD-157)驅逐艦與十和田號補給艦(AOE-422)在印度洋會合,使海自在印度洋上的艦體數量達到三艘驅逐艦與兩艘補給艦的最高峰; 在2004年4月,海自以「對美軍補給次數減少」為由,將補給艦最大派遣數量明訂為四艘;在2005年7月,日本政府再以「周邊航空機與船舶發動恐怖攻擊可能性降低」為由,將海自編隊規模再降為一艘驅逐艦與一艘補給艦,並延續至今。補給內容方面 ,由於一開始配套法令不完善,2001年開赴印度洋的日本艦艇無法為盟國艦艇加油,直到2002年初日本國會2002年初修改相關法令,才首度正式授權海自在印度洋派遣的艦艇為外艦提供油料;起初燃料項目僅限於艦艇用燃油,2004年10月日本內閣會議又決定增加航空燃油與淡水項目。 2.印度洋勤務的終結(2007) 在2007年7月,由於日本執政的自民黨在參議院選舉中遭到重大挫敗 (自民黨首度失去參議院控制權),加上主張積極對外發揮影響力的安倍晉三首相以個人健康因素辭職,在日本在野黨的齊力反對質疑(認為 反恐特別措施法只會讓海自變成盟國海軍的免費海上加油站,例如巴基斯坦離波灣地區最近,而且始終只派出一艘巡防艦值勤,但是卻是接受海自加油總量的第三名、加油次數的第二名與最多的淡水補給)之下,反恐怖特別措施法無法在2007年11月1日失效之前獲得延期通過,使得日本自衛隊只得中斷連續六年的海外派遣任務。 稍後,日本政府提出新的替代方案,名為「關於對反恐對策海上阻止活動實施補給支援活動特別措施法」(以下簡稱「新反恐特別措施法」),有效期縮短為一年,在11月13日由當時自民黨掌控多數的眾議院通過,隨後在2008年1月11日,此案在在野黨佔有多數的參議院進行表決,並如預期地遭到封殺;但當天下午,自民黨動用眾議院的「再議決」權力,已超過2/3的贊成席次通過「新反恐特別措施法,這是日本國會史上第二度出現的眾議院「再議決」情況。在2008年2月24日,由村雨號(DD-101)驅逐艦與近江號(AOE-426)補給艦組成的海自補給編隊重新在暌違三個月的印度洋展開任務。 「新反恐特別措施法」中賦予自衛隊艦艇的任務權限大幅縮小,明文限制海自補給燃料與淡水的對象限定於從事反恐海上攔檢的艦艇(不包括其他參與救援行動或人道主義活動等非官反恐任務的船隻),補給物資用途不得違反聯合國憲章,此外也不得參與搜救等任務。 另外,新法也增加「燃料轉用禁止」項目,海自提供的燃料淡水未經日本政府同意,不得轉讓第三者;此外,日本政府也與船艦所屬國家協議,同意日本可調查接受補給者對這些補給物資的用途,例如受油船艦是否參「反恐攔檢」以外的勤務(如直接作戰等)。 「新反恐特別措施法」的補給申請作業也十分嚴格,接受補給的船艦需先向位於巴林的美軍第五艦隊司令部的日本海自聯絡官,提出包含補給內容與任務內容的書面資料, ;如果海自方面無法判斷該編隊的任務內容,則需由日本防衛大臣決定是否同意進行補給作業。對於上述「新反恐特別措施法」的相關配合事項,日本在2008年2月25日與 當時正進行海上攔檢的美、英、法、巴基斯坦等國進行公文交換。對於「新反恐特別措施法」的繁瑣規定,美國海軍表示「為確保美日雙方政府合乎法律目的,可進行必要調整」, 但對於日方欲事後調查燃料用途,則以「實務上難以配合、影響作戰、造成部隊負擔」等理由予以拒絕。 在2008年1月,日本政府開始研擬修法,將自衛隊的海外反恐派遣予以常態化,而不再依賴有時效限制的特別法案。然而2009年9月日本政黨輪替、民主黨內閣上台後, 拒絕在2010年1月「新反恐特別措施法」效期屆滿時予以延長;此外,日本民主黨政府決議分五年貸款50億美元給阿富汗協,作為取消印度洋加油勤務的補償。 截至2009年6月底,日本在印度洋上總共免費為盟國艦艇提供了4.1億升燃料,其中約九成提供給美國艦艇。
與朝霧級驅逐艦並排航行的隼級飛彈快艇。未來日本海自除了因應中國的軍力成長外, 防止他國「不審船」侵入日本領海也成為重要課題。 3.海外維和/人道救援活動 除了制訂反恐特別措施法之外,日本也持續擴大海外派兵活動。 在2001年6月,日本內閣決議參與聯合國在東帝汶的維和活動,在2002年3月至4月 以7架C-130H運輸機和大隅號(LST-4001)運輸艦作為工具,運送680名陸上自衛隊人員至東帝汶 ,配合聯合國東帝汶臨時行政機構(UNTAET)行動,負責修路和架橋等工作。 在2001年10月,因應911事件之後的局勢,日本派遣六架運輸機載運138名陸自士兵前往巴基斯坦,撤運從阿富汗湧進來的難民。 在2003年7月4日,日本國會通過「支援伊拉克復興特別措施法案」,有效期限四年。根據此法案,日本將派遣自衛隊員前往伊拉克協助重建, 其活動將侷限於非戰鬥區,進行兩方面的支援工作:第一是「人道上的支援復興活動」,對當地受災民提供醫療,並支援物資的輸送、民生基礎設施 的重建等,第二則是「確保安全之支援活動」,對於在當地維持治安的美軍或他國軍隊進行物資補給、輸送等支援工作。「支援伊拉克復興特別措施法案」 於8月1日正式生效,日本防衛廳首先在8月派出一個以自衛隊幹部為主的專門調查團前往伊拉克,以制定自衛隊開赴伊拉克的相關計劃,並 從11月開始以3架航空自衛隊C-130輸送機陸續將1000名陸上自衛隊人員派往伊拉克執行任務,首批陸自人員在2004年1月率先進入伊拉克。日本派兵前往伊拉克不僅在人數規模上破了以往的紀錄, 更是日本首度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以外的場合,派兵進入他國領土,也是日本自衛隊首度進入仍處於交戰狀態的地區。在2007年5月15日「支援伊拉克復興特別措施法案」有效期即將屆滿之際,日本自民、公民兩 執政黨在眾議院召開集會,藉著人數優勢通過「支援伊拉克復興特別措施法案」修正案,將日本航空自衛隊在伊拉克的活動期限延長兩年。 3.索馬利亞反海盜行動(2009) 在2008年,鑑於索馬利亞海盜活動日漸猖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該年6月2日和10月20日分別通過第1816號和1838號決議案,允許外國軍艦進入索馬利亞領海追捕海盜,並可使用「必要方法」打擊在國際水域活動的海盜。日本沒有在第一時間響應,然而2008年12月19日中共 率先宣布派遣軍艦至索馬利亞海域長期值勤之後,頗受刺激的日本遂開始認真積極地規劃護航事宜。在2009年1月中旬日本與韓國的元首會談中,日韓就索馬利亞護航任務達成相關合作共識,雙方各派遣艦艇至索馬利亞海域,可依照申請兩國船舶相互護航,並分享船舶航行與海盜的情資。在2009年3月14日,海上自衛隊派遣的第一批護航艦艇啟程,由高波級 驅逐艦漣號(DD-113)以及村雨級驅逐艦的五月雨號(DD-106)組成,兩艦各帶兩架直昇機前去索馬利亞海域,並於4月上旬開始值勤;除了艦艇之外,日本也在同年5月部署兩架P-3C反潛巡邏機至吉布提的美軍基地,從6月開始進行亞丁灣一帶的洋面監視巡邏任務 。由於自衛隊任務性質敏感,海自這支特遣編隊還有四名來自保安廳、具司法警察權的「海上保安官」隨行,以便逮捕海盜。首批日本護航編隊仍依照既有「自衛隊法」中定義的「海上警備行動」作為任務行動準則,任務僅限於保護懸挂日本國旗或搭載日籍人員的船隻,日艦僅能在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情況下使用武器;然而就在首批日艦出發前夕的2009年3月13日, 日本內閣也頒佈了「海盜應對法案」,並於7月24日正式生效,此後日艦便可保護他國船隻和人員,並能主動使用武器射擊企圖接近民船的海盜;在7月28日,日本海自向索馬利亞派遣的第二批編隊春雨(DD-102)與天霧號(DD-154)根據「海盜對應法案」進行了首次護航任務,護送的五艘商船中便有兩艘不在日本設籍。首批派遣至索馬利亞的日本陸上/海上自衛隊約150人員,係借用美軍在吉布堤的機場 南側的營房設施,並租借兩個美軍碼頭供艦艇停靠之用;而為了便於將來的長期值勤,日本也根據「海盜對應法案」在吉布堤修築自身的營房基地與供P-3C使用的起降跑道 。 作為亞丁灣一帶巡邏護航勤務的據點,日本在2009年租借吉布提國際機場北側12公頃(12萬平方公尺)的土地(與美國的勒莫尼耶基地相鄰),興建辦公樓房、宿舍、P-3C巡邏機的機棚 (可停放三架P-3C)和體育館等設施,在2011年6月1日啟用,總計花費約47億日元(合5828萬美元),可以讓180名海上、陸上自衛隊人員常駐,每四個月輪調一次,並派駐二架P-3C。 索馬利亞反海盜任務,是日本海自首度派遣艦隊兵力在海外長期執行國際性的作戰任務(過去海自派兵僅有支援性勤務經驗),以及首度在海外長期部署航空機執行勤務,兩者都是海自對外派遣的新里程碑。 在2013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前往吉布提視察這個基地後,決定繼續使用並擴大駐軍與功能,改為長期駐紮(以10年或20年為單位)。在2015年至2016年南蘇丹暴力衝突期間,日本曾派遣C-130運輸機前往吉布提支援撤僑任務。2015年1月下旬,消息傳出日本打算擴充在吉布提的基地設施,強化機能,作為日本在非洲、中東與盟國進行聯合軍事行動的海外據點;這也意味著日本自衛隊在吉布提的駐防成為常態性。 由於中國在2015年底也開始在吉布提建設後勤保障基地(在2017年8月1日投入使用,初期面積40至50公頃,可容納1000人),日本遂決定擴大與強化吉布提基地設施,增加在當地影響力與中國抗衡。在2017年11月18日,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對記者表示,日本已經與吉布提政府就新租借相鄰土地達成了協議;新租借的土地面積3公頃,緊鄰日本原有吉布提駐地。 小野寺五典表示,擴建基地的用意包括協助吉布提軍方的培養與訓練工作,並指出「如果其他國家租借此土地(應指中國),會對日本基地的安全運營產生影響」。擴建後的日本駐吉布提設施會有陸上自衛隊兵力與裝甲車輛進駐,功能包括如周邊國家遭遇「不測事態」(如內戰)時保障當地日本人民,協助吉布提軍方進行訓練、防災和救災等。 4.對應美國要求參與波斯灣霍姆斯海峽聯合護航行動(2019)
在2019年7月14日,日本時報報導,日本政府高層內部正在辯論,考慮是否派遣海上自衛隊船艦前往波斯灣霍姆茲海峽(trait of
Hormuz)投入護航相關任務;2019年早先時候,波斯灣地區陸續發生多起油輪遭到攻擊焚燬的事件,例如6月13日一艘由日本國華產業營運的油輪Kokuka
Courageous就被攻擊焚燬。此時,美國一面指責伊朗是背後主謀,一面也呼籲盟邦一同在霍姆茲海峽水域執行護航;美國先後向60多個國家要求派出船艦參與由美國主導的「哨兵行動」(Operation
Sentinel )聯合護航任務,但歐洲國家紛紛拒絕。在7月4日,英屬直布羅陀當局扣押了一艘懸掛伊朗國旗的油輪格雷斯1號(Grace
1),此舉導致伊朗對英國強烈反映,在7月19日於波斯灣扣押一艘懸掛英國國旗的瑞典籍油輪史坦納帝國號(Stena
Impero);這些事件導致英國不得不派遣更多皇家海軍船艦前往霍姆茲海峽為英國商船護航,也成為第一個參與「哨兵行動」聯合護航任務的國家。除了英國之外,美國自然也對日本、澳洲等親密盟邦施壓,要求派兵參與美國主導的波灣聯合護航。在2019年7月,日本防衛相岩屋毅曾明確表示,「日本自衛隊現階段不考慮參加(美國主導的聯合護航)」。在2019年8月7日,日本「每日新聞」報道稱,日本防衛相岩屋毅與來訪的美國國防部長埃斯珀(Mark
Esper)舉行會談;會談中埃斯珀表示希望日本政府能加入美國主導的霍姆茲海峽聯合護航,但岩屋毅沒有正面回復,稱「日本政府將進行綜合判斷」。 在2019年10月18日,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公布,基於安定中東情勢及確保日本相關船舶安全的理由,將研擬派遣自衛隊前往荷莫茲海峽周邊的安曼灣等中東地區(記者會上列舉的地區包括霍姆茲海峽東方的安曼灣之外、阿拉伯海北方的公海、曼達(Bab el-Mandeb)海峽東方的公海等區域);此舉是以強化搜集情報為目的,基於「防衛省設置法」的「調查·研究」項目來進行。顧慮到日本與伊朗的關係,日本將不會參與由美國主導的「自願聯盟」構想及海洋安全保障倡議。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所提及的派遣地點,除了荷莫茲海峽東方的「阿曼灣」之外,也列舉了「阿拉伯海北方的公海」、「曼德(Bab el-Mandeb)海峽東方的公海」。外界研判日本將海自作業範圍避開霍姆茲海峽及其西側的波斯灣,是為了以避免對伊朗造成刺激。 2019年12月27日,日本內閣通過派遣的中東護航的計畫,將動用一艘護衛艦與兩架P-3C哨戒機,2020年1月開始值勤(新派遣的護衛艦會在2020年2月底達);如果值勤期間發生緊急狀況,防衛省會下達特別命令准許海上自衛隊使用武裝自衛。一如先前的規劃,日本海自在中東活動的水域是在安曼灣、北阿拉伯海與亞丁灣,並不直接進入霍姆茲海峽。 2000年代的海自發展:因應中國崛起、組織變革 在2003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武力攻擊事態因應法」、「修正自衛隊法」與「修正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其中「武力攻擊事態因應法」規定日本遭受他國武力攻擊時如何對應,以及採取何種措施加以因應,「修正自衛隊法」使得日本自衛隊在「有事」時的活動能更具彈性而不受非戰憲法的約束,「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正案」則是強化「有事」時日本政府的功能。以上法案最立即的作用,就是使得日本與美國聯合遂行反彈道飛彈任務時,得以甩開日本非戰原則的種種不合理規定,因為日本需要在彈道飛彈落地之前,「主動」地「開火」進行攔截 ;此外,無論是反彈道飛彈或者是海上聯合活動,難免牽涉到美、日以外的其他盟國(即不在美日安保條約定義內),因此日本非戰憲法的「禁止集體自衛」行為,也會成為限制日方軍事行動的絆腳石;例如,日方可能必須在本土尚未遭受攻擊的情況下,「主動」發射一枚反彈道飛彈,攔截朝美國以外「其他盟國」而去的彈道飛彈。事實上,早在1963年,日本防衛單位就開始開始著手研究「有事法制相關法案」,然而由於事關非戰憲法,導致日本朝野毫無交集,使得此案雖然在1997年就已經法案化,但始終無法通過;直到1990年代以來日本更積極地想參與國際事務,加上 朝鮮危機升高以及中國的崛起,日本輿論對於二戰結束以來綁手綁腳、消極被動的「非戰憲法」開始質疑,使得相關法案終於能獲得討論與實現。 2004年版防衛大綱 在2004年12月,日本通過修改的防衛大綱(此為防衛大綱第二次修改),依照2000年代初期中東反恐戰爭趨勢以及東北亞局勢,針對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武器 ;彈道飛彈擴散等新威脅來調整防衛政策,目標是將自衛隊由過往的冷戰型「基礎防衛力量構想」,重塑成一支具有多種機能、靈活並具時效性的 「彈性能防衛力量」,足以對應國際恐怖活動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威脅;此外,日本除了關注東亞地區局勢外,還將在美日關係以及參與世界維和活動上,做出更主體性與積極性的努力。2004年版防衛大綱提出日本國家安全兩大戰略目標,第一是「 防止威脅直接波及日本」,第二則是「改善國際環境」;而實現這兩大戰略目標則透過三種途徑,第一是日本自身的努力,第二是與盟國合作,第三是與國際社會合作,努力降低在世界各地區的威脅發生率,使日本本土與海外的日本國人和企業不受威脅。換言之,以往防衛大綱僅僅是被動地保障本國不受狹義的軍事威脅,而新防衛大綱又進一步闡明積極發揮國際影響力,透過參與國際間維持安全與安定的活動,營造一個讓日本不受威脅的理想環境。在此次新防衛大綱中, 海上自衛隊的防守範圍擴展到距離本土2000海浬的海域,延伸到澳洲海域以及東南亞的麻六甲海峽 ;此外,1995年版防衛大綱與原版自衛隊法只將「促進國際和平」列為日本自衛隊附屬任務,而2004年版則將之改列為自衛隊基本任務。 除了加強參與國際事務與反恐之外,2004年版防衛大綱特別在一個名為「日本周邊安全環境」的章節之中,專門提及兩個對日本最具潛在威脅的國家,分別是 朝鮮與中國;文中指出朝鮮的威脅來源是持有並發展大規模毀滅性武器、部署與擴散彈道飛彈,其軍事動是「本區域安全保障的重大不安定要素」;而中國方面,本章指出「中國的動向值得注意」,因為國擁有核武與彈道飛彈,近年也開始不斷推動海、空軍的現代化,同時更進一步擴大海洋的活動範圍;此外,大綱文中更特別提到日本需對於侵入領海的外國潛艦提出對策,明顯是暗指2003年中國明級潛艦與2004年漢級核能潛艦進入日本島嶼周邊水域事件(見下文)。依照前述的新戰略構想與防衛需求,2004版防衛大綱取消原本自衛隊武裝的明文上限,正式揮別過去維持「最低限度國土防衛的基礎防衛」的政策,因應未來根據時局變化的必要擴軍行動 ;同時,因應朝鮮與中國威脅,新防衛大綱正式將構建反彈道飛彈系統列為之後發展的重點,包括在本土配置愛國者PAC-3防空飛彈、海自神盾艦增加反彈道飛彈能力等(日本加入與美國合作的相關開發計畫),同時也檢討海自長久以來維持16艘潛艦的規模上限,是否足以應付日漸強大的中國海上力量。 此外,2004年版防衛大綱最後也提到,如果內外情勢發生重大變化,可於5年後進行修正;隨後在2000年代下半,歷經中國積極整建海空力量並加大進出第一、第二島鏈的密度, 朝鮮試射彈道飛彈以及朝鮮半島情勢不穩等情勢,自民黨政府認為日本周邊地區危害日本國安的因素逐漸增加,因而打算在2009年時配合下一期(2011~2015)的五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一同公布改版的防衛大綱,其中根據實際需要而對日本長久以來的「集體自衛禁止」以及「武器出口三原則」等限制進行檢討;不過2009年下旬民主黨執政,雖然仍繼續推動修改防衛大綱,不過由於政府交替而延遲到2010年底公布,部分內容也與當初自民黨的構想有所落差。 「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 在2006年11月30日,日本國會通過將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Ministry of Defense),並在2007年1月9日正式完成升格 。過去日本防衛廳隸屬於總理府,需聽命於內閣總理大臣(首相),防衛廳雖然名義上可以管理自衛隊的人事與後勤相關議題,但預算、政策與法令的提出都需上報,透過總理府才能提出,使其職權行使受到很大的限制。最初日本防衛廳的制度設計有其歷史背景,就是刻意避免舊日本帝國時代軍方控制政府各部門並掌握組閣大權、沒有人能阻止軍方對外擴張侵略的情況再度發生,確保日本的軍權永遠在文人領政的掌控之內。然而,對照一般的正常國家,負責國防的最高機構必定是獨立的部會等級(相當於日本政府組織的「省」),才有足夠的職權來處理各種國防事務,因此日本刻意限制防衛廳的「高度」,無疑使其功能打了折扣。 而當防衛廳終於升格為「省」之後,過去直接主管國防事務的官員從首相轉移至防衛大臣(防衛省最高長官), 從此與其他「省」級的政府部會平起平坐 ,且能全權擔負起軍事相關的內外事權(原先日本幾次對外派兵,政策議題的主導都是外務部,防衛廳淪為執行單位,變成權責劃分不盡合理的狀態),相關法令制訂與預算編列的程序免除不少繁複層級,並拿回規劃國防安全政策的主導權;此外,在日本遭遇「有事」時,防衛大臣也有權力召開內閣,以迅速採取行動因應危機。 防衛廳升級為省被外界視為日本邁向「正常國家」的一大里程碑,但也被中國官方視為「朝向軍事大國發展」的企圖。
舞鶴軍港內的愛宕級飛彈驅逐艦愛宕號(DDG-177),背後是金剛級的妙高號(DDG-175)。 駐紮於舞鶴的第三護衛群係海自第一個擁有兩艘神盾艦的護衛群。
甫下水的日向號(DDH-181)直昇機驅逐艦,是日本海自第一艘超過一萬噸的水面作戰艦艇。 在海自發展方面,日本在2001至2005年度執行的新「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之中,預算總額為26.5萬億日圓,實際批准額度則為25.16萬億日圓,比前一期(1996至2000年度)中期防衛計劃執行額度增加9300億日圓,增加幅度約9%,維持了過去防衛廳預算維持0.9%~1%的年成長率, 仍是全世界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軍費支出國。在此次「中期防」計畫中,海自最重要的裝備擴充,包括納入兩艘改良自金剛級的新型神盾驅逐艦(平成14年度開始建造) ,以及兩艘標準排水量13500ton級的全通甲板直昇機驅逐艦(平成16年度開始建造);前者是2007與2008年成軍的兩艘愛宕級(DDG-177、178)飛彈驅逐艦,後者則是日向級直昇機驅逐艦(DDH-181、182)。日向級驅逐艦將逐步替換日本既有的老舊DDH,成為海自護衛群的新核心,艦上龐大的直昇機裝載能量(至少可搭載12架)以及更完善的偵測與指管通情系統,將使護衛群擁有更大的任務能力;然而,也由於日向級不折不扣的「直昇機航空母艦」的性質,引發鄰近的中國與 韓國的高度關注,在亞太地區激起新一輪的軍備競賽高潮。 愛宕級飛彈驅逐艦是日本海自第一種具備直昇機搭載能力的防空驅逐艦(以往日本海自所有防空驅逐艦都只設有直昇機甲板,但無直昇機庫與維修設施),艦上配備最新的神盾Baseline 7系統。愛宕級首艦愛宕號(DDG-177)編入佐世保的第三護衛群 ,而二號艦足柄號(DDG-178)則編入吳的第四護衛群,屏障日本的西側,防堵中共與朝鮮瞄準日本的東風21與蘆洞一號等彈道飛彈 ;就海自的歷史傳統而言,這樣的部署算是有點反常,因為過去日本海自往往會先將新型艦艇優先部署於「護衛艦隊一軍」的第一、第二護衛群,而兩艘愛宕級的部署則明顯出於功能性。 在愛宕級付諸建造之際,日本也正式展開為其神盾艦艇增添反彈道飛彈能力的計畫,首先在2005年7月與美國簽約,對四艘金剛級進行升級,使之具備 完整的偵測/攔截彈道飛彈能力,包括升級神盾系統至Baseline 7.1版(含BMD軟硬體)、SYP-1D相位陣列雷達升級以及配置SM-3反彈道飛彈 (每艘裝備9枚),四艘金剛級的改裝工作在2007至2010年度執行。 至於較新建造的兩艘愛宕級則在2011至2015年度的次期防衛力整備計畫(見下文)部署SM-3反彈道飛彈。 通用驅逐艦方面,日本海自繼續建造改良自村雨級的高波級通用驅逐艦,全部五艘(DD-110~114)從2003至2006年陸續服役。隨後 在2005年度頒訂的「次期防衛力整建計畫」(2006至2010年度)中,於平成19年度(2007年)開始建造更新一代的通用驅逐艦 ,首艦在2010年10月下水,稱為秋月級 ;與過去強調反潛優化的日本通用驅逐艦相較,秋月級具有更好的多功能性,艦上配備日本自行開發的新型FCS-3改相位陣列雷達與垂直發射的ESSM海麻雀防空飛彈 ,防空自衛能力更強,同時擁有陸攻能力較佳的MK-45 Mod4五吋62倍徑艦砲。愛宕級、秋月級等新艦相當程度地反應海自護衛群的任務轉型,從組建之初專門用於抗衡蘇聯潛艦,到近年逐漸走向應付日趨多元的海上防衛需求以及迫切的反彈道飛彈需求;而 秋月級的防空能力強化,則是因應未來神盾艦將大部分系統資源(SPY-1D相位陣列雷達與後端運算能量等)用於反彈道飛彈任務時,護衛群的 本身防空很容易出現真空,因此護衛群的其他成員也必須要有更好的自衛能力。 小型艦艇方面,日本取消了1990年代不成功的一號型飛彈快艇之後,幾經研究論證,推出了排水量200ton、採用傳統船型的隼級飛彈快艇,全部六艘(PG-824~829)於2002至2006年陸續成軍,部署於舞鶴、佐世保兩個地方隊。相較於純粹著眼於正規反登陸作戰的一號型,隼級則將1990年代 末期以來不時發生的朝鮮不審船入侵事件納入考量,加強了艦上的火砲武力、防彈能力以及夜間光電偵測能力,同時盡可能在有限的艦體規模內增加耐海能力,使其能在日本周遭惡劣的海象之下有效作業。這段期間,地方隊的最重要裝備更新就只有隼級的引進,從1993年最後一艘阿武隈級護航驅逐艦服役之後,日本海自就沒有繼續規劃後繼的護航驅逐艦;在1990年代 末期,海自將第一線艦隊所有的初雪級驅逐艦陸續降編至地方隊 ,如此海自就不需要額外花費為地方隊設計建造新的護航驅逐艦,將資源集中在第一線護衛隊群和潛水艦隊的裝備,而且初雪級的耐航力與火力都比過去的護航驅逐艦強,理論上能強化地方隊護衛隊 的戰力。然而,實際上,這些從 護衛艦隊降編的大型艦艇,日後卻給地方隊的人事組織與運作帶來不少麻煩;由於初雪級比地方隊原有的護航驅逐艦更大更複雜,且需編制更多人力,加劇了地方隊 的作業與後勤負擔;偏偏1990年代以來日本經濟衰退導致政府財政緊縮,日本海自人力規模日益降低,地方隊在這種情況下還需要負擔大型驅逐艦,導致艦艇 人員編制的缺額問題日益嚴重。此外,地方隊雖然獲得了通用驅逐艦,但本身卻沒編制艦載反潛直昇機隊,也不可能直接從航空集團抽調;少了反潛直昇機, 初雪級的反潛戰力自然大打折扣。 潛艦方面,在親潮級的建造結束之際,日本在2004年開工建造第一艘更新型的潛艦,最大的改進是加裝瑞典史特靈發動機,是日本第一種一開始就配備絕氣推進系統(AIP)的潛艦,水下續航力大增。這艘新潛艦於2007年底下水,命名為蒼龍號(SS-501)。後勤艦艇方面,日本因應與日俱增的海外派遣任務,又建造了滿載排水量高達25000ton的摩周級補給艦,艦上首度配備直昇機庫,能在長期海外任務中讓直昇機駐艦,強化其勤務能力;而艦上的起居空間也有改善,使成員能充分適應長時間的遠洋航行。而為了因應海外人道支援任務,摩周級艦內也設有完善的醫療設施。為了配合護衛艦隊的行動,摩周級也採用燃氣渦輪作為動力,使其航速能達到24節,上述能力都是過去十和田級等舊型補給艦不能比擬的。此外,繼菅島級之後的新型 首艘平島級獵雷艦平島號(MSC-601)也從2008年開始服役。在2008年,日本防衛廳首度編列預算,購買四架日本川崎重工新開發的P-X(正式的服役型號為P-1)噴射反潛巡邏機,預計至2020年可部署65至70架,全面替換現役的80架P-3C巡邏機隊。 此外,日本防衛廳也開始研擬新一代近海小型作戰艦艇的計畫,以接替阿武隈級護航驅逐艦;此種新一代小型艦艇很可能會參考美國LCS多功能近岸戰鬥船艦,預計在下一個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0~2014年)之中開始建造。 雖然日本日漸積極參與國際維和活動,本身的防務需求也因為中國與朝鮮的威脅而日益多元繁重,但基於預算緊縮、政府赤字日益嚴重的現實之下,2004年通過的防衛大綱修改之中 ,雖然將海自的防守範圍擴大至本土2000海浬之外,但海自護衛艦隊的規模卻由54艘縮減為47艘,一向被視為「二軍」的地方隊是主要開刀的裁減對象,其所屬的護衛隊由7個縮減至5個, 而潛水艦隊則合併為四個(仍維持16艘),陸基哨戒機隊合併為9個,航空機數裁減至150架;更有甚者,日本防衛廳在2005年度頒訂的「次期防衛力整建計畫」(2006至2010年度)中,總經費 約24兆2400億日圓,較先前2001至2005年度的新中期防減少3%,終止了數十年來日本國防經費始終維持正成長的趨勢;雖然如此,在最初審查這一次的次期防時,財務省原本有意大砍防衛預算,因此最後只比前一期刪減3%,已經算是相當「客氣」。 因應2004年防衛大綱的規模縮減,日本海自在2007年底重整了艦隊組織,將原本四個護衛群共12個護衛隊整編為八個,此外地方隊也將所屬的五個地方艦隊與三個飛行隊移編至護衛艦隊之下,此一組織調整另有專文介紹,在此不予贅述。海自此次改組的主要目的,是來簡化組織層級,盡可能提高整個組織的運作效率與彈性,同時將原本「艦種導向」的艦隊編制轉換成「功能導向」 ,打破過去行政與作戰編組相同而衍生的組織僵化問題,以在艦隊規模、預算縮減的情況下增加運用彈性,滿足日趨繁複詭譎的任務需求。 在2010年度(平成22年度)日本防衛預算中,編列了22DDH直昇機驅逐艦的預算,這是日向級的放大改良版,標準排水量放大至19500噸,能同時搭載14架直昇機,並能容納車輛與兵員, 是一種兼具反潛與航空/車輛投射的多用途母艦。海自將在2012年度(平成24年度)再編列預算建造24DDH(與22DDH同型),兩艦用於取代白根級直昇機驅逐艦。 整體而言, 在2000年代前期由於911恐怖攻擊造成美國揮軍阿富汗與伊拉克,同時間日本小泉純一郎首相的對外政策也十分積極,大力配合美軍為首的多國聯合部隊在中東作業。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日本海自 更多地在國際聯合行動中露臉;然而在此同時,無論是中國的正規軍事威脅, 或者是國際恐怖主義以及朝鮮滲透活動帶來的日本近海、國土安全問題同時與日遽增 。雖然海自在印度洋上替盟邦海軍的支援作業在2010年代日本政黨輪替時告終,然而隨著國際局勢演變以及日本自身相關限制法令的逐漸鬆綁,海自較20世紀末更積極參與國際行動已經是時代趨勢,而2008年開始的索馬利亞反海盜勤務也締造海自長期海外部署的新紀錄。然而在此同時, 朝鮮與中國卻逐漸成為日本防衛政策中的最大假想敵,而日本海自也自然是日本因應中國海上勢力擴張的主力。如果寄望仰賴兵力、預算更加吃緊的海上自衛隊完全扛下這些廣泛而複雜 的職責,無異於蠟燭兩頭燒。因此,2000年代以來,日本在戰略上,更多地把近海維護與國土安全工作全部轉移給近年積極擴充強化的海上保安廳,海上自衛隊則將精力與資源專注 純軍事性質的大洋作戰任務。 由於日本與鄰近中國、韓國乃至台灣都有領土與經濟海域摩擦,在降低軍事敏感性的前提下,日本通常由警察性質的海上保安廳站在第一線,海上自衛隊則在後方監控場面,並做為海上保安廳的支援與後盾,成為事態升級時的有效嚇阻力量;因此,日方在擴充海上保安廳與海上自衛隊硬體實力之餘, 雙方也常針對各種任務進行聯合演練。在2000年代初期中日東海油田爭議升高以來,海上自衛隊與海上保安廳的聯合巡邏作業也日漸頻繁。
日本與中國的海上摩擦 在2000年代,中國軍力的崛起已經成為日本最關心的安全議題。隨著連續近二十年的經濟成長,中國的國防預算以每年雙位數的速率快速膨脹。 以1995年度為例,日本防衛預算達502億美元,是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軍費支出國,不僅遠超過當年中國、韓國與朝鮮的總和,更是東南亞國協九國國防預算總和的九倍。而在2000年代以來,中國的軍費以驚人的速度成長,在2005年度中國的帳面軍費仍只有日本的六成七,但從2006年起就首度超越日本,到2008年(849億美元)首度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代軍備支出國。同樣在2008年度,日本的防衛預算為463億美元,只名列同年世界第七,帳面數字比1999年還下滑1.7%。 由於中國海空軍力從黃海、東海向東遠離中國大陸時,很自然就是靠近日本,而解放軍軍費大幅成長除了更新硬體裝備之外,伴隨而來自然就是更頻繁的訓練、日益擴張的活動範圍以及戰場經營;因此,2000年代解放軍海空機艦接近日本乃至穿過日本諸島日漸頻繁。為了強化大洋作戰訓練和作戰能力,解放軍海軍也開始例行地派遣艦艇通過第一島鏈進入西太平洋航行,期間自然會通過日本諸島之間的水道;此外,解放軍的海洋探測與情報蒐集船艦也更多地進入靠近日本的水域作業,以增加對周邊海域水文特性的瞭解以及蒐集美日軍事活動的電子情報,這都是海空戰場經營的必要過程。解放軍在日本周邊海空軍事活動的增加,自然使日本的不安逐漸升高。 伴隨著總和國力與軍力的成長,中國在對外政策以及與鄰國的摩擦中日益高調強硬 。由於過去日本長年侵略中國的歷史仇恨並未獲得很好的解決,反而由於日本高層參拜靖國神社以及教科書內容等議題使中日關係惡化;而由二次大戰結果衍生而來的尖閣諸島(中方稱為釣魚台群島)主權爭議以及中、日兩國在東海經濟海域重疊引發的海域與資源糾紛也導致中日兩國關係在2000年代逐漸惡化。 解放軍接近日本的海空活動 1999年5月到6月間,中國海軍一艘研冰級情報船闖入日本海域,日本海自駐紮在大湊的第七護衛群由初 雪級的澤雪號(DD-125)領軍,配合P-3C哨戒機一同追蹤這艘中國情報船,並拍攝畫面存證。在2002年10月,一艘中國驅逐艦從青島出發,成功穿越琉球與台灣之間的海面,這是中國艦艇首度通過第一島鏈。在2003年11月,日本首度發現一艘中國的明級柴電潛艦在九州南端的大隅海峽浮航通過,進一步證實中國企圖突破第一島鏈進入太平洋的意圖,當時日本的「防衛白皮書」據此推論,中國在未來可能將海軍作業區域從中國大陸沿岸外推至1500km的遠洋。
在2005年9月日本P-3C巡邏機在春曉油田海域拍攝到的中國江衛-1級巡防艦,注意該艦 左舷所有砲口都指向這架P-3C。 根據2004年3月日本媒體報導,在1999年,中國海洋調查船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活動的紀錄高達33次,勢力年最多,在2003年則有14次,但在2004年1月到3月就超過11次(整個2004年內達到25次,是2003年的四倍)。由於中日雙方經濟海域重疊,彼此都相互指控對方探測船經常入侵專屬經濟海域進行探勘;然而,中方頻繁的海洋調查活動還包括許多沒有潛藏資源的海域,被認為極可能在為潛艦探勘航道與作戰海域。例如,日本海自第四航空群的P-3C洋面巡邏機在2004年2月17日發現中國東方紅2號調查船在小笠原群島西之島以西270公里海域活動,並發射測量用的聲納波,而向陽紅9號、向陽紅14號則在整個1月上半於沖繩群島石桓島東南海域至第二島鏈沖之鳥島北方海域進行調查(全都在日本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內);而在同年2月底到3月上旬,中國調查船又到沖之鳥島北方海域進行類似的調查活動;當時日本防衛廳就表示,中國調查的水域水深高達5000m,適合潛艦活動,暗示這些調查活動很可能是為接下來的潛艦活動鋪路。
在2003年11月12日於九州外海上浮的中國明級潛艦,由海自P-3C哨戒機拍攝。 事後消息指出這艘明級潛艦是被海自P-3C標定後被迫上浮掛旗航行。 在2003年11月12日上午8時,一艘中國035明級柴電潛艦突然在九州南端佐多岬以東約40公里處的國際海域上浮,並被隸屬鹿屋航空基地的海自第1航空隊2架P-3C反潛巡邏機發現;隨後這艘明級潛艦以浮航狀態、懸掛五星旗由東北向西南航行,通過了大隅海峽 ;日方P-3C發現明級潛艦後立刻通知駐日美軍,美軍P-3C反潛巡邏機也隨即趕到。 這艘明級潛艦始終維持在國際公海航行(註1),美日雙方偵察機維持監控,最後該潛艦潛入水中,日方也沒有向中國提出抗議 ;但隨後消息指出這艘明級潛艦一開始在九州南端是被日本海自第1航空隊P-3C哨戒機標定之後,才被迫上浮並掛上國旗,以浮航的方式無害通過大隅海峽 ;由於潛艦在敵方壓力下上浮相當於投降,這艘潛艦的指揮官受到中國軍法審判。 在2004年11月,日本政府證實一艘中國091漢級核能攻擊潛艦自山東青島出航,通過沖繩群島石桓島北邊、距離台灣東岸約110公里的海域,隨後向東抵達西太平洋第二島鏈的關島周邊海域 ,繞行關島一週後返航,全程被美日反潛體系監控 ;在這艘漢級返航途中,日本海自用主動和被動聲納對漢級進行探測,而當漢級經過日本領海時,日本海自動用了P-3C反潛機、水面護衛隊群以及搭載的SH-60反潛直昇機、空中預警機對漢級進行超過2天的持續追蹤 。除了海自之外,美國海軍洛杉磯級核能攻擊潛艦奧克拉荷馬號(USS Oklahoma City SSN-723)在這艘漢級穿過第一島鏈之前就在後追蹤,並一路追蹤直到這艘漢級完成巡航。整個美國、日本追蹤的過程中,這艘漢級並沒有展現擺脫反潛追蹤的能力。美國海軍認為,這艘漢級的任務應該是在菲律賓、關島海面監視美國海軍和日本海自的操作。此事件引發日本政府嚴重不滿,強烈要求中國道歉 。而中國潛艦之所以能開始順利地在日本周邊海域作業,並一路通過第一島鏈,顯示中國在2000年代日趨頻繁的海洋探勘活動已收到成效。 在2005年1月22日,日本海自一架P-3C巡邏艦發現一艘中國海軍的現代級飛彈驅逐艦 出現在東海上出現在春曉油田附近,並在5月25日是首次在東海發現中國海洋測量船。2005年9月9日,日本海自一架P-3C在春曉油田附近發現中 國東海艦隊由現代級驅逐艦福州號(137)、兩艘巡防艦、一艘新型電子情報蒐集船、一艘航天觀測艦(851)、新型千島湖號(886)油彈補給艦組成的艦隊 ,距離日本沖繩久米島西北方向約290公里;當海自的P-3C巡邏機前往觀察 時,中國一艘江衛級巡防艦淮南號(540)還將100mm艦砲與37mm防空砲瞄準了這架巡邏機。在2007年,又有中國東海艦隊現代級驅逐艦與中國海監巡邏艦接近春曉油田。 在2008年10月,美國海軍喬治.華盛頓號(USS George washington,CVN73)的戰鬥群前往日本,接替駐防在橫須賀的小鷹號(USS kitty hawk CV-63)的戰鬥群,日本海自通過綜合反潛手段,在華盛頓號航母戰鬥群前方的航道上發現埋伏的一艘中國091漢級核能攻擊潛艦和一艘039宋級柴電攻擊潛艦。 空中活動方面,從2005年4月到9月,日本航空自衛隊就對靠近日本領空的中國軍機實施了30次攔截,類似的攔截活動在2004年僅約13次,而在之前的5年中,每年的攔截次數平均只有1至2次 ;在2007、2008與2009年度,這個數字分別為43次、31次與38次;在2010年,隨著中日關係因9月尖閣諸島衝突等事件而開始惡化,航空自衛隊緊急起飛攔截中國軍機的次數開始增加,4月到12月就有48次。在2011年4月到9月,航空自衛隊針對中國軍機的緊急起飛攔截次數就有83次(2010年同時期只有24次),是2003年日本開始統計攔截中國軍機次數(以半年為單位)以來的新高。日本防衛省指出,近年中國逐步加強電子情報蒐集作為,中國電子情蒐機從東海進入日本防空識別區、到中日中間線附近飛行作業的次數明顯增加,也是日本航空自衛隊主要的緊急升空攔截對象。 另外,根據日本方面的宣稱,從2010年4月到2011年上旬,中國海軍或海監直昇機至少四次異常接近日本海自在東海上作業的艦艇,被日方認為引發雙方緊張並可能造成危險。 中國艦隊西太平洋進出常態化
在2011年6月間,由海上自衛隊拍攝、正在太平洋上演練的中國海軍巡防艦。畫面左上角 出現中國海軍新部署的無人機(UAV),這是日本第一次確認中國海軍使用此類裝備。
在2011年6月間,一艘被日本P-3C巡邏機拍攝到的中國054A飛彈巡防艦,正通過沖繩海域。 在2008年10月20日,一支隸屬中國東海艦隊的水面艦艇編隊(含福池級補給艦千島湖號、現代級飛彈驅逐艦秦州號、054護衛艦馬鞍山號與054A護衛艦舟山號)在演訓時公然穿越日本本州與北海道之間的青津海峽而進入 西太平洋,並在太平洋上進行反潛等科目演練。這項活動引發日本方面高度關注──冷戰結束以來,日本本土間的海峽便不曾被假想敵的水面艦艇公然穿越過 。在2009年3月中旬到4月初,中國北海艦隊五艘包含051C飛彈驅逐艦、巡防艦、補給艦在內的艦隊從山東青島啟航後通過日本西南沖繩島與宮古島之間的宮古海峽,並向東推進到沖之鳥島東北方260公里處的海域進行軍事演習,完成演習後通過台灣與菲律賓之間的巴士海峽進入南海巡航,再沿台灣海峽返回母港;稍後在4月9日到24日,另一支屬於東海艦隊的編隊(包含兩艘水面艦艇與三艘潛艦)則從舟山通過宮古海峽與沖之鳥島之間的海域,然後沿原航線折返。同年6月底,中國北海艦隊與東海艦隊編隊會合演習,再度穿越宮古海峽到西太平洋, 之後又進入南海海域與南海艦隊會合進行聯合演習。 在2010年2月前後,受到油價上漲等影響,日本海自P-3C反潛機的作業次數與監視點一度被迫減少;而中共海軍很可能發現了日本反潛監視網的缺口,一艘由青島出航的核能潛艦因而成功進入第一島鏈,直到進入關島海域才被美日反潛力量發現;由於宮古和與那國島間的海域水深較淺,不適合潛艦運作,而中國潛艦能突破日方反潛警戒網,顯示中國海軍對日本周邊海底水文地形日益熟悉。 在2010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一支由中國東海與北海艦隊混編成的大型編隊(包括 三艘現代級飛彈驅逐建在內的八艘水面艦艇與兩艘Kilo級潛艦)實施大規模跨區遠航訓練,期間在4月10日通過宮古海峽,這是中方第一次有如此規模的大型編隊通過 宮古海峽,更是中方第一次有潛艦以浮航方式通過宮古海峽,此一活動同樣引發日方高度關注;同樣地,這支艦隊結束西太平洋區域的演習之後,也比照前例繞到南海進行演訓。 隨後在2011年6月8至9日,中國一支以東海艦隊為主的大型編隊(包含三艘驅逐艦、四艘巡防艦、一艘補給艦、一艘電子情報蒐集船、一艘遠洋拖船、一艘潛艦救難艦等)穿越宮古海峽進入西太平洋;根據日本後續的監視動作,這支中國編隊在西太平洋活動期間進行包括艦載直升機飛行、直昇機起降訓練、潛艦訓練、夜間海上補給訓練等,並在沖之鳥島西南約450公里的海域進行實彈射擊訓練,並進行無人飛行載具(UAV)的部署操作,這是自衛隊首度確認中國海軍操作UAV。 稍後在2011年11月22日,中國又有一支包含六艘艦艇(051C飛彈驅逐艦、054A巡防艦、電子情報船、補給艦等)在內的編隊通過宮古海峽;在這之前,日本才剛剛在11月8日於九州結束模擬中國軍力登陸西南諸島的演習。 由此可見,從2000年代末期以來,中國海軍這類穿越第一島鏈的艦隊遠洋活動逐漸成為年度常態,大致以每年一到兩次的頻率進行 ;值得一提的是,穿越第一島鏈的中國艦隊在西太平洋完成演訓科目之後,往往會先取道南海,甚至與南海艦隊進行聯合演習,似乎顯示這類艦隊活動不僅僅是針對第一島鏈,還有演練海上增援南海局勢的意圖,以因應南海區域逐漸升高的島嶼和經濟海域摩擦。 面對中國海軍在東海地區以及穿越島鏈的活動日益頻繁,引發日本的高度關注與不安,遂更積極地與鄰近的美國、台灣加強區域反潛聯防情報合作。 日方的對應作為 因應中國軍事活動的擴張,從2006年開始,日本連年斥資在宮古島和福江島設置電子情報監聽系統,對中國方向嚴陣以待。而日本海上自衛隊的P-3C偵察機,幾乎每天都會對春曉、平湖油田以及在附近海域巡航的中國艦船進行跟蹤監視。駐沖繩基地的第五航空群的P-3C巡邏機還為此換裝了新型合成孔徑雷達,以提高其對中方水面艦艇的偵察與監視能力。從2004年至2000年代後期,日本自衛隊以台灣海峽、釣魚島和東海油氣田為假想背景的各類演習,數量多達20餘次。 在2010年9月7日中國漁船閩普漁5179號在 尖閣諸島海域與海上保安廳巡視船發生衝撞、最後遭扣留的事件(詳見海上保安廳概述)之後,中國 漁政單位船隻開始頻頻接近尖閣諸島海域,與海上保安廳多次發生對峙。 在2000年代末期,日本開始將防範西南諸島遭受入侵、「尖閣奪還」(假想中國突然佔領尖閣諸島之後的武力收復行動)等列為重要的防衛課題。另外,早在2004年11月中國漢級核能攻擊潛艦接近日本石桓島並通過第一島鏈的事件後,美軍與日本自衛隊就開始不定期舉行「尖閣奪還」的相關演習。
2010年代:將中國視為最大假想敵 在平成22年(2010年)12月9日,日本民主黨內閣公布歷經六年研擬的新版防衛大綱(第三次修改),以及配套出爐的五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1至2015年度),並在12月17日由內閣正式通過 ,平成23年開始實施。與前一次(2004年)修改的防衛大綱相較,第三次改版的防衛大綱呼應2000年代後期中國在西太平洋活動日趨頻繁、頻頻穿過第一島鏈的趨勢,正式將中國視為最大的假想敵。在前一次修改防衛大綱(2004年)時,僅表示「嚴密關注中國軍事發展」,到2010年第三次修訂則改成「警戒監視中國」,並首次將中國的軍事動向定位為 「地區和國際社會的關切事項」。為了在財政吃緊、兵力有限的情況下,對未來任何可能的威脅達成最大反應與防禦效益,此次改版的防衛大綱強調「動態防禦」,取代過去自衛隊將兵力平均分散部署、靜態防守的作法。在「動態防禦」之中,強調實戰時的能力運用,由過去「平時蒐集情報、監視、偵察」等例行工作,轉變為強調「立即對應突發事態」。 在此同時,為了因應朝鮮半島的不穩定情勢,由民主黨領導的內閣也在2011年1月研擬修改現有「周邊態勢法案」,以便在朝鮮有任何突發舉動時,自衛隊能擴大對美軍的後勤支援,以配合美國為首的因應反制行動。依照原本的「周邊事態法案」,自衛隊能在沒有戰鬥行為的「後方地區」,對美軍提供飲水、食物、燃料、從事人員和武器彈藥等物資的運輸、維修工作,並提供醫療等支援,不過地區限定在日本領海範圍內。而新版的「周邊態勢法案」則將支援美軍的範圍闊大到公海;新版的「周邊態勢法案」最快在2011年秋季交付日本國會審理。 值得一提的是,2011至2015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之中,除了海自、空自的相關必要整建外,陸上自衛隊還有意大幅強化西南方面的兵力部署,一改過去以北海道為首要、其餘各地區平均分配兵力的防禦趨勢,尤其是強化散佈在日本本土西南遼闊海面上各島嶼的防衛(以鹿兒島縣到與那國島的第一列島嶼連線),明顯是針對中國的威脅而來,此外也 著重於假想中國武力攻佔尖閣諸島之後的武力收復作為(即「尖閣奪還」)。在2010年版防衛大綱中,陸上自衛 原有的15萬5000人的部隊員額 (現役14萬8000名加上7000名「即應預備自衛官))被擴充為15萬4000名;原本陸上自衛隊打算將沖繩方面 的兵力由原本的2000名大幅擴增為8000名,不過經過折衝之後,新防衛大綱關於陸自的師、旅單位編制並沒有任何更動,因此沖繩方面兵力可能至多微幅增加數百至一千名。 過去日本從鹿兒島到沖繩縣所屬的西南群島之間的守備相對薄弱,主要防備的自衛隊約2100人駐紮在沖繩本島,航空自衛隊在沖繩本島、久米島和宮古島各設有一處雷達站,宮古島以西並沒有駐軍,海上活動主要也只有海上自衛隊P-3C每天一次的洋面監視;然而,這種狀況在2010年代會隨著提高對中國警戒而有所改變,日本在2010年11月10日正式決定在日本國土最西、離中國最近的與那國島部署一支由陸上自衛隊為主的「西南沿岸沿岸監視部隊」(員額200人),擔綱西南諸島的監視與防衛工作,這 將是自衛隊首度進駐宮古島以西的島嶼 ;此外,防衛省也計劃在鹿兒島縣奄美大島、沖繩、與那國島配置機動式預警雷達系統,強化西南諸島的預警監視能力。不過,最後2010年版防衛大綱在強化西南方面防禦部分,只有明文提到增加那霸基地的空自作戰兵力,並沒有提及地面兵力部署的變化,因此最後是否執行,仍由防衛省自行主導。 當然,強化反潛偵測自然是日本西南海域防務建設的重點。此次2010年版新防衛大綱便規劃建構一個涵蓋西太平洋第一島鏈(九州、沖繩、台灣、菲律賓)與第二島鏈(伊豆群島、小笠原群島、關島)之間的反潛監測網,日方稱為「東京-關島-台灣」(TGT)三角海域,希望能嚴密監控所有企圖穿越第一島鏈的中國潛艦,同時也嚴密監視「TGT」三角海域內的日本南方海運航線命脈。在2010年中,日本也將防空識別區(ADIZ)的西南側從與那國西側12海里領海線再往外推2海里。 在2015年9月9日,日本共同社撰文宣稱,經由採訪日本防衛省和海上自衛隊而獲悉,海上自衛隊和美國海軍以衝繩為據點,部署了大範圍覆蓋南西諸島與西太平洋一側的最新型潛艇水下音響監聽系統(SOSUS),可以探測到從東海、黃海進入太平洋的中國潛艇,此系統由日、美雙方人員(包含海自人員、美國海軍與文職人員等)共同操作運用,所得的情報也由日、美雙方共享。依照該篇報導,此套SOSUS以沖繩縣宇流麻市的美軍白沙灘基地內的海上自衛隊充繩海洋觀測所為據點,兩條電纜以此為中心,在海底延伸數百公公里,分別延伸到九州南部和靠近台灣的海域,每隔數十公里設置一台水下聽音器;依照該報導,此種最新型SOSUS由美國研發,據稱可捕捉到次聲波 (低週聲波),探測效能與距離比舊型SOSUS高得多。早在冷戰期間,日、美雙方就在津輕與對馬海峽部署了舊型SOSUS來監視前蘇聯潛艦動向,而這次美、日在西南諸島部署的SOSUS則是首度公開,專門監聽日趨活躍的中國海軍動靜。該報導宣稱,此一最新型SOSUS被視為日美安保體制的最高機密,鋪設時間、具體範圍、性能數據等不得而知,而海上自衛隊只會對首相、防衛相等十數名政要說明概要。防衛省海上幕僚監部對於這套對西南諸島方向的SOSUS也表示「不與回答」。該報導也宣稱,海上自衛隊位於青森縣東通村的下北海洋觀測所到北海道東部海域的一條SOSUS電纜也在投入使用,咸信是用來監視俄羅斯潛艦的動向。 而稍早在2015年2月15日,中國人民網也有人撰文提到美國海軍從2008年至2012年在太平洋海底鋪設3條新的SOSUS系統,指出該系統和海上自衛隊高水準的反潛能力是中國海軍潛艇越過島鏈作戰的重大威脅;美國新一代SOSUS系統據信至少在2011年以前已在菲律賓海峽和夏威夷海峽成功進行測試,可捕捉到低周聲波,探測距離比以往只能探測較高週波的舊型SOSUS更遠。 除了中國軍事威脅之外,朝鮮在2000年代後期面臨政權交替,屢屢讓東北亞情勢升高,包含飛彈試射、研發核武、在2010年擊沈韓國天安艦以及無預警砲擊延坪島等,也刺激日本在新防衛大綱之中強化與美國、 韓國的情報交流合作,強化對中國與朝鮮方面各種水面、水下、空中軍事活動的預警(包括偵測彈道飛彈)。在2010年底,日本開始與韓國協商簽署「軍事情報保護協定」,基於「兩國在同一地區、彼此同感安全受威脅」的局勢下進行情報共享,加強對中國和 朝鮮的軍事情報作業。 因應中國海軍艦艇──尤其是潛艦──日趨頻繁穿透第一島鏈的活動,日本決定強化與駐日美軍的監視、情報蒐集與演習訓練,強化對中國船艦在尖閣諸島以東海域活動的監視掌控能力。在2011至2015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中,海自的主要整備項目,就是將第一線潛水艦隊的編制從以往的16艘擴增為22艘 (以上數字都不包括2艘練習潛水艦),以因應中國潛艦部隊的急速現代化,為此潛艦的役期也要延長;此外,護衛艦隊的艦艇數量也從47艘略增為48艘。反潛監視方面,2011至2015年將陸續引進10架P-1反潛/洋面巡邏機。 反彈道飛彈方面,繼先前執行完四艘金剛級飛彈驅逐艦的反彈道飛彈能力升級計畫之後,海自兩艘更新的愛宕級飛彈驅逐艦也在2011至2015年度購置標準SM-3飛彈,使海自六艘神盾艦都正式具備偵測、攔截彈道飛彈的能力 ;同時,航空自衛隊的愛國者PAC-3反彈道飛彈系統也陸續擴充,與SM-3構成日本國土的整體反彈道飛彈體系。海上自衛隊在2011至2015年度繼續執行的造艦案包括秋月級驅逐艦、蒼龍級柴墊潛艦、前述的22DDH與24DDH這兩艘放大型直昇機驅逐艦,不過用來取代阿武隈級的中小型水面作戰艦艇仍不明朗。從平成23年度(2011年)開始,海自也將繼續斥資開發供水面艦艇使用的更新一代反潛聲納。 過去海自的兩個潛水隊群分別部署在橫須賀與吳這兩個背對亞洲大陸的基地,這是典型冷戰時代針對蘇聯的作法;2000年代後期日本防衛重心逐漸朝向中國方面與日本西南部海面,因此防衛省已經考慮在九州西北、面向朝鮮半島與中國山東半島的佐世保建立新的潛水艦基地(佐世保地方政府在2010年底主動向防衛省爭取),使日本潛艦能更方便地在中國東海或南海海域進行作業。 如同前述,2000年代後期自民黨規劃第三次修改防衛大綱時,便嘗試修正1967年通過的「武器出口三原則」(註2)來放寬日本出口武器以及參與西方盟國間武器合作開發的規定 ,同時企圖鬆綁「禁止集體自衛」的規定;不過由於民主黨 執政後因經濟情勢嚴峻以及搬離美軍普天間基地的爭議而使支持率大幅下滑並在2010年參議院改選中失利,為了尋求社會民主黨在若干內政議題上的支持,最後決定不在此次修改防衛大綱中更動 這些敏感法案。 總結以上,日本第三次修改防衛大綱時,曾打算因應中國崛起、朝鮮半島情勢而對日本防衛架構進行許多幅度較大的修正;然而,歷經2008年金融風暴、2009年民主黨首度實質執政等日本內部政經情勢變化,最後在2010年底於自民黨手中完成的防衛大綱第三次修改,對於許多自民黨最初提出的重要構想,包括明文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集體自衛禁止」以及擴充西南方面地面部隊等,都有所保留;此外,新防衛大綱對於同時期的2011至2015年度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也看不出太大的具體影響。 依照第三次修改的防衛大綱,海自護衛隊群的護衛艦總兵力維持在48艘。 由於日本財政困難、赤字嚴重,民主黨政府提出的2011至2015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的總預算23兆4900億日圓,又比上一次次期防衛力整備(2006至2010年)少了7500億日圓,是十年來日本連續第二次五年防衛計畫預算呈現衰退;事實上,在討論擴充陸上自衛隊規模時,防衛省與財務省還歷經討價還價的折衝。 防衛省在編列平成25年度(2013年)的預算時要求增員18000人(此時自衛隊編制人員24萬8000名,然而實際人數只有約23萬人,因此防衛省希望將其編實),不過最後只核定增加287名,其中陸上自衛隊94名、海上自衛隊96名、航空自衛隊97名。 安倍政府的防衛力擴張 2012年12月,第二次擔任自民黨黨魁的安倍晉三在日本眾議院大選終獲勝而重任首相,認為民主黨在2011年第三次修訂的防衛大綱無法滿足接下來日本面臨的威脅,遂將其終止,在2013年中提出進一步修訂的防衛大綱。在2011年12月20日的內閣安全保障會議中做出決定,將向美國購買42架F-35A戰鬥機裝備航空自衛隊。自民黨版的防衛大綱繼續強化對西南諸島的空中與海面警戒能力,而投入的資源與預算將比民主黨執政時加碼;例如,平成24年度(2012年)防衛預算是4兆6452億日圓,當時還在執政的民主黨希望在平成25年度 (2013年)時能減少602億日圓,然而安倍政府上台後則要求平成25年度防衛預算比24年度能增加400億日圓。 在2013年12月中旬獲得日本內閣會議通過的平成26年度(2014年)防衛大綱之中,接下來五年期間(2014至2018年)的防衛預算增加5%,海上自衛隊的實力獲得加強,包括建造兩艘具備反彈道飛彈能力的新神盾艦來取代旗風級,並擬建造 用來替換初雪級、朝霧級驅逐艦和阿武隈級護航驅逐艦的新護衛艦DEX,使海自護衛艦總數從2013年底的47艘增加到54艘(護衛艦隊增加兩個護衛隊),作戰序列的潛水艦從2013年底的16艘增至22艘,同時考慮增購 類似美國LHD的大型兩棲突擊艦;在平成26年度防衛預算中納入先期研究調查費用,防衛相小野寺五典在2014年7月美軍馬金島號(LHD-8)兩棲突擊艦)。 為了因應中國對尖閣諸島議題日益升高的挑戰,日本在2013年決定在陸上自衛隊之下建立兩棲作戰兵力,初期稱水陸兩用預備隊,後稱為水陸機動團,初期規劃總兵力需3000人,在2013財年起編列預算購置 首批四輛美國庫存翻修的AAV-7兩棲裝甲車(防衛省在2014年12月2日正式決定引進AAV-7,至2018年引進52輛),2015財年起購置美製MV-22傾斜旋翼機 至少17架(2015年首度編列預算購買五架),2018年度起交付。同時,在2014財年起開始規劃改裝大隅級,使之能搭載操作MV-22與AAV-7兩種登陸載具(同時日本也在發展更先進的本國兩棲登陸載具)。而為了遂行「離島奪還」等作戰,防衛省也在2014財年起投入1000億日圓,使陸上自衛隊的通信傳輸系統與海上/航空自衛隊整合(原本海上自衛隊與航空自衛隊的通信傳輸已經整合,但陸上自衛隊使用獨立的系統)。此時美國本身的AAV-7生產線早已關閉,只剩韓國三星獲得授權生產的產線在運作;由於美國二手AAV-7庫存不足,且日韓關係不佳,日本防衛省在2016年特別與BAE System簽約,在美國重開AAV-7的生產線來生產日本的訂單,並順變更換功率更大的發動機與傳動系統,每輛日本版AAV-7新車價格高達600萬美元。在2018年4月7日,日本水陸機動團在長崎縣佐世保市的相浦駐屯地正式成軍,初期擁有三個連隊共2100人的兵力,日後增加至3000人。建立「水陸機動團」主要是著眼於中國可能突擊包括尖閣在內的西南諸島,之後日本要獨立或在美軍協助下實施「離島奪還」作戰;然而,籌建等同於海軍陸戰隊的攻擊性質兵力 ,並涉及日中之間對尖閣諸島(釣魚台)的主權爭議,也使日中兩國的緊張情勢進一步升高。 在2014年3月12日,由自民黨首相安倍晉三領導的日本政府提出了新的武器出口基本方針(註3),稱為「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用來取代過去消極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並 在3月31日的內閣會議上通過。 日本鬆綁防衛技術出口的第一個主要潛在合作對象是澳洲;此時正在籌建新一代遠洋潛艦的澳洲,對於日本的蒼龍級潛艦產生濃厚興趣。日本安倍政府打算輸出潛艦技術給澳洲,背後的戰略意義是強化美、日、澳三邊的戰略伙伴關係。早在2006年安倍首度執政時期,日本就在美國的支持下與澳洲展開密切的直接戰略合作關係;在2007年3月,日、澳兩國在東京簽署安全合作聯合宣言,當時日本「丸」雜志撰文表示,「強化澳日雙邊聯系是加強美澳日三角安全合作的最主要基石,終極目標是促成一個全新的集體防衛機制的誕生」。在2014年11月16日於澳洲雪梨舉辦的G20高峰會中,美國、日本、澳洲三國首腦藉機探討了未來的海洋聯合戰略以及日本輸出潛艦技術給澳洲等相關議題,會議期間美國希望日本與澳洲合作加強在印度洋方面的合作,以分擔美國的壓力;在這個時間點附近,中國於2013年12月與2014年9月都派出潛艦前往印度洋活動。日本前防衛大臣森本敏曾宣稱,由於美國軍事力量在西太平洋第一島鏈逐步淡出,日本已無法輕鬆獲得西太平洋的海上優勢與行動自由;此外,中國海軍擴展遠航範圍至印度洋,日本的海上防禦力量已經鞭長莫及,因此有必要與澳大利亞進行防務合作,日本主要負責東海方向,而南海乃至印度洋方面則由澳海軍負責。基於這樣的戰略想定,安倍政府才打算向澳大利亞輸出先進潛艦,使澳洲擁有更強的海洋警戒監視及作戰能力。在雙方合作的基礎上,日本海上自衛隊今後可能會經由澳大利亞周邊進入印度洋,並以澳洲的海軍基地(例如西澳的柏斯)作為印度洋方面長時間部署的據點。 安倍晉三在2012年上任後,平成25年度(2013年)防衛預算終結了2006年以來日本防衛預算持續縮減的趨勢(平成26到30年度防衛大綱就註明在五年期間內把防衛預算提高5%),平成25到平成27年度(2013到2015年)連續三年防衛預算都處於成長 ;2015年1月通過的平成27年度防衛預算49800億日圓,加上同時期通過的平成26年度(2014年)追加預算的2100日圓,使2015年度實際的防衛預算達到52000億日圓,比前一年增長2.8%,這是日本防衛預算首次突破5萬億日圓(約合420億美元左右 ), 打破先前2002年的49392億日圓的紀錄,創下日本防衛預算歷史新高;其中,購置先進武器平台(包括愛宕級改良型神盾艦、P-1反潛機、F-35A戰機等)、強化西南諸島方面的監視與防務,是防衛預算成長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2014年9月,就有消息傳出美日兩國針對關於打擊朝鮮境內目標(如核子彈設施)秘密會商,討論日本引進如美製戰斧巡航飛彈等長程對地攻擊武器的可能性,並討論在2014年底對「日美防衛合作指針」進行修正時,納入這樣的能力。在2017年12月初,日本媒體透露,日本政府正考慮引進由空中發射的長程對地精確導引武器,這是因應近年來朝鮮大舉試射彈道飛彈、發展核武,並且抗衡中國軍力朝外洋的擴張。在2017年12月12日,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證實,日本防衛省會在2018年度的預算中增列經費購買挪威康斯堡航太防衛(Kongsberg Defence & Aerospace)與美國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發展的聯合打擊飛彈(Joint Strike Missile,JSM,康斯堡航太NSM反艦飛彈的空射型),裝備於日本向美國購買的42架F-35A戰鬥機上(F-35要等2020年完成的Block 4.1 軟體,才能使用JSM)。同時,小野寺五典也透露,日本正在評估引進其他長距離攻擊性武器,包括美國洛馬集團的 AGM-158B聯合空對地增程飛彈(Joint Air-to-Surface Standoff Missile-Extended Range,JASSM-ER)以及洛馬正在發展的AGM-158C長程反艦飛彈(Long Range Anti-Ship Missile, LRASM),可裝備於日本現役F-15J戰鬥機上。最後的2018年防衛省預算中,防衛省編列了22億日圓的NSM、JAASM-ER與LRSAM相關費用(應是評估以及少量引進測試等),並未直接採購,此外還編列幾個日本本國研究計畫(包括極音速滑翔武器、長程匿蹤反艦飛彈等)約100億日圓。在 2018年12月18日,日本政府公布接下來五年的防衛大綱以及五年中期防衛力整備計劃(2019至2023年),包括將防衛預算從原本佔GDP近1%提高到1.3%,主要軍備計畫包括向美國增購F-35A/B戰鬥機(目標數是105架,加上已經採購的42架則總數是147架 ),包括42架是F-35B;接下來五年先購買45架F-35A/B,包括18架F-35B)、開始成批建造3900噸型護衛艦(30FFM,在此一五年計劃中建造10艘)、改裝出雲級使之能起降操作F-35B等。 在令和2年(2020年)防衛預算中,防衛省編列購買9架F-35,包括3架F-35A(310億日圓)以及6架F-35B(846億日圓),這是日本首次編列預算購買F-35B。在2020年7月9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公布一項可能軍售,出售日本105架F-35聯合戰術打擊機,總價值估計231.1億美元;105架之中,63架為傳統起降的F-35A,42架為STOVL的F-35B,並加上110具普懷(Pratt & Whitney)F135發動機(其中5具為備用)。 日本也打算發展高超音速滑翔武器(Hyper Velocity Gliding Projectile,HVGP),日本稱之為「高速滑空弾」來作為對敵方源頭打擊的武力。在2020年4月初,防衛省透露,打算發展高速滑空弾。原本日本打算分為兩階段發展HVGP,第一階段(Block 1)是早期版本,第二階段(Block 2)是能力強化版本;然而依照令和4年度(2022年)日本政策評価書,「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弾」的第一階段發展仍持續,但原訂的第二階段被取消並修改,改稱為Block 2A/2B。其中,「第一階段」射程500~900公里,打算在2023年起開始量產,2026至2027年度交付;Block 2A/2B擁有更大的滑翔體,Block 2A射程提高到2000公里,發展工作從2023年度進行到2027年度;Block 3B進一步提高到3000公里,發展工作從2023年度執行到2030年度。依照想像圖,Block 1的發射器安裝在卡車底盤上,而更大型的Block 2A/B發射器安裝在拖車上。依照2022年12月16日,日本臨時內閣會議通過的新版「國家防衛戰略」,日本陸上自衛隊會裝備兩個「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彈大隊」。依照2022年12月10日NHK報導,防衛省人士透露,兩個「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彈大隊」分別部署在九州跟北海道;推測部署在九州的第一個大隊裝備HVGP Block 1,部署在北海道的第二個大隊配備Block 2A/2B。在2023年4月11日,日本防衛省與三菱重工(MHI)簽署四項攻擊性武器的合約,其中包括「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弾」共1194億日圓(約8億9180萬美元),此合約屬於HVGP Block 1。2023年4月27日,三菱重工獲得防衛省的高超音速飛彈開發簽約,從2023年執行到2031年;在2023年6月1日,防衛省與三菱重工簽署「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弾提升型」的開發合約(即HVGP Block 2),從2023年執行到2030年;緊接在6月2日,三菱重工又獲得「目標觀測彈」開發合約,從2023年執行到2026年。在令和6年度(2024年)防衛預算中,高超音速誘導彈的研發預算編列了718億日圓,而生產預備工作編列85億日圓;此外,在千歲試驗場建造極超音速燃焼試験装置預算為549億日圓,其他相關整備費用263億日圓。 在令和7年度(2025年)防衛預算中,為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弾編列53億日圓開發經費,繼續開發工作(性能確認試驗),此外編列300億日圓取得經費。此外,也編列極超音速誘導弾製造態勢擴充預算2569億日圓(用於擴充生產設施、準備大量製造)以及592億日圓開發經費(運用基礎技術建立系統、進行運用實證型研究等)。
(上與下)2024年4月23日在加州首次試射的日本高速滑空弾
在2024年3月23日,防衛裝備廳負責開發的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弾(早期裝備型,即Block 1,射程估計約2000公里級)在加州穆谷角測試場進行首次試射。 從「自衛隊」到「國防軍」 在2013年7月15日日本參議院大選(7月22日)前夕,自民黨籍的首相安倍晉三接受長崎國際電視台的專訪時,公開表態將修改日本憲法第九條「不保持陸海空軍和其他戰力」的限制,將自衛隊重新定位為「國防軍」,賦予其作為正常軍隊的合法名義與權責;而此時,自民黨也已經將「修改憲法第九條」列入修憲草案,並將「設置國防軍」議題納入競選見證。這是日本第一次有執政黨將自衛隊改為正常軍隊正式列入施政目標。安倍在接受電視專訪時指出,自衛隊在日本國內並不被視為軍隊,但在國外則被視為軍隊;若自衛隊不被視為軍隊,就無法在國際社會依國際法展開行動,以此強調將自衛隊重新定位為軍隊的必要性。此外,如果自衛隊改為國防軍,也能正式擺脫非戰憲法束縛,與美國等盟邦行使「集體自衛權」(在2014年7月1日,日本臨時內閣會議正式通過結束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政策)。 在平成27年(2015年),安倍政府將推動釋憲,鬆綁和平憲法對自衛隊運用的束縛,允許自衛隊在海外能與盟邦軍隊一同執行任務。 2023年:建構反擊能力 在2022年10月29日,日本讀賣新聞報導,在2022年底修訂的防衛計畫大綱將會明文將「反擊能力」納入自衛隊的能力,以自衛為目的摧毀敵方飛彈基地;這個構想是使用美製戰斧飛彈以及發展中的國產陸基 改進型12式巡航飛彈作為反集裝備。「反擊能力」選項包括機載、艦載或部署在陸地發射車的巡航飛彈;而為了增強威懾力,也打算在潛艦上部署。防衛省規劃在令和6年度(2024年)開始設計搭載陸攻巡航飛彈的實驗潛艦,並在隨後數年開始建造,考慮的方案包括從魚雷管水平發射或者另外安裝專用的垂直發射器;根據這艘實驗艦的驗證結果,可能在10年內正式部署配備對地巡航飛彈的實戰型潛艦。 在2022年12月16日,日本在臨時內閣會議通過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國家防衛戰略」(即原「防衛計畫大綱」,記載具體防衛目標及達成的方法)以及新一期五年度「防衛力整備計畫」(2023至2027年度)等「安保三文件」,其中首次記載日本將擁有可攻擊敵方基地的「反擊能力」,是二戰後自衛隊成立以來的重大政策轉變;這是2013年安倍政府首次提出「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以來的第一次重大修訂。新版安保文件中明載持續擴軍的中國大陸是「空前最大的戰略挑戰」。內容指出,日本正面臨戰後最嚴峻且複雜的安全保障環境,而且以力量(包括軍事力、經濟力等)片面改變現狀的壓力增高。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記載,當前中國是「空前的最大戰略挑戰」,並指出日本正面臨二戰後最嚴峻且複雜的安全保障環境,而且被外力(軍事力、經濟力等)片面改變現狀的壓力增高。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仍重申日本堅持專守防衛的態度,雖然新增加「反擊能力」,但規範可以使用的情況,必須符合「必要且最小限度的實力行使」等動武3要件。 新版安保文件表明持續建構「多次元統合防衛力」方針,並加強防衛力,涵蓋宇宙、網路、電磁波等新領域以及傳統的陸、海、空。新版安保文件更加對網路戰與混合戰的重視,將採行「機動性的網路防禦」,針對網路攻擊防患於未然;此外,新版安保文件也重視太空領域,日本將在航空自衛隊設立對應的宇宙專門部隊,航空自衛隊的名稱改為「航空宇宙自衛隊」。此外,為了擴大防衛裝備出口,將重新研議「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的運用指針。依照新版「防衛力整備計畫」,2023到2027年度防衛力整備經費將編列約43兆日圓;包含基礎建設等國防能力的補強預算在內,到2027年度防衛預算將日本達國民生產毛額(GDP)的2%。 依照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記載,日本建立的反擊武力將包括美製戰斧巡航飛彈、從12式反艦飛彈衍生的長程反艦巡航飛彈,以及未來的高超音速武器:要建置的單位包括2個長程誘導彈部隊(可能是戰斧飛彈)、7個反艦飛彈連隊(應為改進型12式遠程巡航反艦飛彈)、2個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空彈大隊(即高超音速武器)。而除了固定陣地的反擊武器之外,日本也會研究建造配備垂直發射器的潛艦,以及利用與運輸機空中投擲的攻擊性飛彈模組如美國以運輸機投擲JASSM飛彈的「快龍」(Rapid Dragon)。在2022年12月23日,日本公布2023年度防衛預算,包含斥資2113億日圓(約15.7億美元)購買500枚戰斧巡航飛彈,部署在陸上陣地以及海自神盾艦上,預定在2026年開始部署;此外,預定在2027年度正式裝備改進型12式巡航飛彈的艦載版,部署於神盾驅逐艦以及規劃中的神盾系統搭載艦上。 而為了提高防衛預算的運用效率,日本官員透露,自衛隊打算用無人機取代自衛隊各單位的大批直昇機與巡邏機來節省經費。這些包括:汰除航空自衛隊26架U-125噴射搜救飛機,陸上自衛隊現有的攻擊直昇機與斥候直昇機(包括12架AH-64D阿帕契直昇機、47架AH-1眼鏡蛇攻擊直昇機與33架OH-1觀測直昇機)全面汰除都換成無人機。此外,海上自衛隊的SH-60K反潛直昇機(目前有75機)與P-1哨戒機(現役33機)也會才展;海事自衛隊在明年度(2024年度)起於八戸航空基地開始部署美製MQ-9B海衛(Sea Guardian)無人機,日後將逐漸增加部署的數量,能夠以相對較少的人力與經費(與過去有人哨戒機、直昇機相較)維持洋面動態監視任務。 在2023年2月28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公開透露日本將從美國購買400枚戰斧巡航飛彈,以抵抗包括中國與北朝鮮等威脅;在當月稍早,日本防衛大臣表示,日本會在本財年(2023財年)一次編列2113億日圓購買戰斧飛彈,而非逐年編列。在2024年1月18日,防衛省宣布,日方與美方正式簽署關於購買戰斧飛彈和相關項目的供貨意向書(Letter of Offer and Acceptance,LOA),包括200枚艦載型戰斧Block IV與至多200枚艦載型戰斧Block V,在2025至2027年間陸續交付。 2024年:強化與深化與美國、英國、澳洲合作
在2024年4月10日首相岸田文雄訪問美國華府期間,與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宣布一系列擴大雙方防務合作的協議,稱這是美日安保條約成立以來、雙方軍事同盟的最大規模深化。這些包括改善美日雙方指揮管制系統的整合,雙方軍工產業合作生產武器,將美日的飛彈防禦系統與澳大利亞連線,日本並開始參與美國跟英國、澳大利亞的聯合演習。此外,美國也會首次調整駐日美軍的指揮架構,以更好地與日本自衛隊合作。過去許多日本在二次大戰以來的防務政策(例如定義軍事盟邦的關係)會因此而改變。
結語 除了作戰艦隊的硬體發展之外,日本海自在周邊海域的研究、探測與戰場經營,長年以來都下了很大的功夫,而海自向來還編制有專職的訓練艦隊、裝備實驗艦等,足見海自對本身的永續發展都有一個長遠的規劃。海自從萌芽到茁壯,與日本堅實的經濟產業基礎以及向來對海洋的重視的態度,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雖然舊日本的武裝在二次世界大戰後被徹底解除,但就如同新日本從一片廢墟中浴火重生般,海上自衛隊彷彿仍繼承了舊日本海軍的基因,經過幾十載的努力經營,再度成為 傲視東亞、名列前茅的強勁海上力量。至2000年代,除了因為政治因素而無法擁有航空母艦與核能潛艦之外,日本海自的整體艦隊質量達到十分可觀的顛峰狀態。長久以來,日本海自的建軍整備都與日本厚實的造船產業充分結合,每年建造一定數量的艦艇,早已是日本政府的既定防衛政策;穩定而源源不絕的船艦更替,使得日本海自艦隊一直保持 良好的質量狀況,也能讓日本造艦工業透過不間斷地磨練而使造艦技術能量日益精進 。過去日本海自尤以潛艦為汰換速率最高,在1970年代日本確立維持16艘現役作戰潛艦的政策之後,大致維持每年補進一艘新潛艦、淘汰一艘最老潛艦的速率進行更替,平均每艘潛艦的役齡僅16年,是全球最短(2010年底新防衛大綱頒佈後,海自將 作戰潛艦部隊陣容擴充為22艘,因此潛艦平均役期將有所延長);若干退出第一線的艦艇與潛艦在完全除役之前,會擔任數年的訓練艦,直到被後來退出第一線的艦艇取代為止,而除役的海自艦艇則相繼拆解。總而言之,作為昔日「聯合艦隊」的傳人,日本海自無疑是日本自衛隊中實力最為出眾、最具代表性也最有特色的一支武力。 長年以來,昔日曾遭日本侵略的若干亞洲鄰國如中國、韓國,對於日本武備的日益強大,總是抱持著質疑與感冒的態度。實際上,二戰以後日本的政體與周邊國際情勢已經截然不同,而日本又已經非常緊密地融入主流的國際經貿體系以及美國大戰略之下的軍事安全體系,在可預見的未來,都不可能走上過去軍隊領政、一意孤行對外擴張的道路。雖然日本海自的實力與質量驚人,但無論是組織與政策,仍高度依附在美國制訂的西太平洋戰略架構的規範與需求之下;而雖然海自艦隊看似兵強馬壯,然而由於欠缺海外基地的支援,仍不足夠格成為一支真正的遠洋海軍。不過無可爭議的是,從1990年代以來,日本努力地想要掙脫過去非戰憲法的束縛,努力朝著所謂的「正常國家」的道路發展,發揮日本作為第一流經濟大國該有的政治與軍事影響力,尤其是獲得完整的軍事行動自主權。 對於日本而言,日本政治體制是在幾十年前日本徹底戰敗、遭美國佔領的情況下,被懼怕戰爭的日本以及防止日本帝國再度復活的美國所聯手設計出來的產物,將日本的動武權進行極大程度的剝奪,只能在日本本土遭受攻擊時進行消極的自衛。而美國所主導的美日共同戰略架構,也是在充分仰賴日本的能力之外,將日本龐大的潛力封鎖在一定的範圍內,確保日本屬於美國這一方的陣營。在1990年3月,美國駐日陸戰隊司令斯泰克普爾(Henry C. Stackpole)將軍即公開聲稱,「美日安保條約」的另一間接作用,就是將日本軍國主義的幽靈蓋入寶瓶。同年,美國第一次宣布「東亞太平洋戰略報告」(The U.S. Security Strategy for Asia-Pacific & Region)以及1992年第二次發表的「東亞太平洋戰略報告」中,均強調「美日安保條約」防止日本帝國主義復活的間接作用。隨著國際時局的變化,2000年代因為伊拉克與阿富汗戰爭而顯得倍多力分的美國,開始希望日本在相關的國際維和與地區性安全事務上,扮演更積極廣泛的角色。利用這個國際局勢,日本開始逐步鬆脫各種非戰條款的限制,然而他們也遇上一個實力日漸強大的中國。 由於過去中國長年被日本侵略的深刻歷史,加上近年東海、尖閣諸島等領土資源糾紛以及日本對台立場等敏感議題,使得中國一向對日本的一舉一動至為感冒 ,屢屢將海上自衛隊的實力擴張、體制與限制的鬆綁以及日漸頻繁的海外派兵行動一律解讀為「軍國主義復甦的徵兆」;而日本也很忌憚政體專制、政策不透明、政軍實力連年成長且與日本摩擦逐漸升高的中國。正由於中日雙方對於彼此的成見、歧見很深,無法互相信任,加上中國 在亞太地區的經濟、軍事實力越來越不容忽視,使得雙方在未來的互動成為日本戰略上的最大課題。而在這個過程之中,日本海自將始終待在與中國軍力正面交鋒過招的第一線。
註1: 在1977年日本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法頒佈「領海法」時,雖然在大部分地區都採用海洋公約法規定的12海里領海, 但是有五處航運上重要的海峽孔道則將領海範圍限制3海里,分別是宗谷海峽(北海道北部與俄羅斯庫頁島之間的海峽)、津輕海峽(北海道與本州間的海峽)、對馬海峽(本州西側與對馬群島之間的水道, 而對馬群島與朝鮮半島南端之間則為釜山海峽,兩者合稱朝鮮海峽)的東水道與西水道、大隅海峽(九州南端大隅半島和大隅諸島之間的水道, 連接東海與西太平洋),各國船艦能在這五個水道之間無害通過。據說當時日本願意縮小這些 水道的領海範圍,是便於美國海軍船艦與潛艦能自由通過;因為美軍船艦很可能配備核武,通過日本領海會違反日本的非核規定,因此在這些水域縮減領海基線避免造成日美雙方的困擾;此外對美國潛艦而言,若津輕、大隅、對馬海峽都將有部分(或完全)成為日本領海,美國潛艦必需浮航通過,影響戰略與戰術運動。然而2000年代以來中國積極整建海軍、艦隊活動日趨頻繁之際,便開始有潛艦與水面艦隊 利用這些特殊地區的領海法案,公然穿越這些水道而突破西太平洋第一島鏈,例如2003年11月12日明級潛艦穿越大隅海峽以及2008年10月20日 東海艦隊編隊穿越輕津海峽進入西太平洋等。 註2: 在1967年,日本以佐藤榮作首相領導的內閣通過「武器出口三原則」,即「不向社會主義國家、聯合國決議禁止的國家、衝突當事國」等三個對象出口武器。然而到1976年三木武夫首相執政時期,又將「武器三原則」的範圍擴大至「其他國家」 (包括美國),實際上等於是全面斷絕日本出口武器的可能,以凸顯日本作為「和平國家」、絕不輸出軍火助長地區性衝突戰爭的決心。 在1983年初,基於美日國防技術互動的現實需求 ,以及美國對於日本開放軍事相關技術的要求(當時日本在半導體、高級電子產品、光纖、精密機械等技術領先全球,相對超越美國), 當時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在1月訪問美國前夕決定把對美國輸出武器技術當作「例外」 ,日美雙方並在該年簽署、交換相關文件;不過,日方對於具體對象和審查過程與美方仍有不少歧見,雙方仍不斷折衝協商。 例如到1985年12月美國與日本談判簽署軍事技術轉讓時,美國要求日方轉讓36項,但日方只答應其中數項。1985年12月東芝事件(註4)爆發之後,美國利用此機會向日本施壓,建立更嚴密完善的戰略性技術輸出管制體系,除了加強日本官方與產業界的情報溝通、加強對敵對陣營國家輸出先進技術的管制之外,又建立了日本與美國之間有效的技術交流管道,包括日本正式參與戰略防禦機先計畫(SDI)、美日雙方合作改進潛艦靜音技術 等。此外,據信也由於東芝事件造成的契機,美國對日本原本打算獨立開發的FS-X戰鬥機 強力施壓,迫使日本改為與美國合作並使用F-16戰機的設計(最初日本打算獨自開發,由美國提供發動機、武器系統與相關的軟體原始碼,但美國隨即在1986年宣布軟體原始碼為獨立的戰略資產,輸出需要美國政府審核,這使日本不得不向美國低頭 ,否則FS-X的射控與飛控系統無法如期如預算完成), 而美國也透過此案從中獲取許多最先進技術(包括機載相位陣列雷達、機翼複合材料一體成形製造技術等),作為美國向日本轉移F-16相關技術與測試資料的交換。 由於「武器出口三原則」將日本國防業界的市場限制在日本大門內,相關廠商自然希望能鬆綁規定,然而這類敏感議題長期以來在日本自然是難以鬆動。不過1990年代冷戰結束以後,隨著世界與亞太周邊局勢日益變化,加上國際軍備產業發展的客觀趨勢,日本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卻顯得越來越礙手礙腳,作繭自縛。 首先,技術實力雄厚的日本,向來重視國防關鍵技術的自主研發(或至少生產)能力,多數大型武器(含戰車、軍艦、潛艦、戰鬥機、戰車、戰術飛彈等)都堅持自行產製;然而隨著時代演進,重大軍事武器的研發日益昂貴,如果僅有本國軍隊作為市場,單位成本勢必高得不可接受。一些原本在技術上還能獨立研發的中型歐洲國家(如英、法)等,紛紛都採取共同合作來分攤昂貴的研發經費,並擴大市場規模。 而過去向來堅持自主生產的日本,由於冷戰之後需求大減,許多精心研製的精密武器產量過低又沒有外銷市場,導致單位成本高昂,使自衛隊苦不堪言;由於造價昂貴而刪減生產量,但又使單位成本進一步升高,屢屢行程惡性循環。在內部需求減少、經濟又長年停滯的情況下,日本國防大廠面臨日益惡劣的大環境:以2010年7月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要求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的報告指出,相對於1990年代初期防衛廳年度約1.07萬 億日圓的武器研製合約,到2010年度只剩下6800億日元,使得日本防衛產業嚴重衰退,將長遠地傷害日本保有關鍵防衛技術的能力。為此,日本防衛產業殷切希望能修改相關規定,使日本能在不影響世界和平或助長戰火的前提下進行某些低敏感性的軍售,並參與歐美盟國的武器研發合作,促進日本與歐美先進國家的軍事技術交流,使日本能跟上時代最尖端;更重要的是,多國分攤研發成本與擴大市場,也能有效減輕自衛隊的購置壓力,並且能在武器服役生涯裡進行更綿密的升級(由於市場規模有限,考量經濟效益等因素,日本非常吝於對計有武器平台進行升級,寧可將錢花在全新系統的研發與購置,但這種策略對於實際部隊需求反而不利)。 在2000年代,由於時代演進,「武器出口三原則」稍稍有鬆動跡象。日本在2000年代加入以美國為首的反彈道飛彈防禦體系,參與美國標準SM-3(另有專文介紹)反彈道飛彈的研發工作;雖然日美之間的軍事技術合作已經不是問題,但是當美國打算在其他盟國銷售部署包含日本技術的SM-3時,就會抵觸「武器出口三原則」。對此,美方不斷要求日本修改規定,以免影響美國全球反彈道飛彈網的部署;在2004年12月,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透過內閣官房長官發表談話,表示美日共同開發及生產的情況不受到「三原則」限制。另外,因應2000年代初期的反恐怖主義趨勢,日本也趁機加強與東南亞國家合作,並以「政府開發援助」(ODA)為名義,向印尼提供三艘巡邏艦艇,在2007年交付,這是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頒佈之後,首度向美國以外的國家出口軍事裝備;不過,這類案例仍然是以「個案」的方式進行「例外」處理。 在2009年8月,日本政府的諮詢機構「安全保障與防衛力量懇談會」向當時的首相麻生太郎提交關於制訂2010到2014年度「新防衛計劃大綱」的報告中,提到要求政府修改關於憲法中「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解釋條文,以及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並建議進一步強化美日的軍事同盟,以因應世界趨於多極的潮流,並防備中國軍力的崛起;隨後這個提案獲得自民黨乃至部分民主黨議員的支持。然而,自民黨在2009年下旬的大選敗北,使得民主黨首度獲得執政權,而堅持「武器出口三原則」等「確保日本為和平國家」的條文,向來是民主黨的堅定信條;而到2010年民主黨在參議院選舉失利,又必須尋求眾議院裡社會民主黨的席次支援,而「美軍遷出沖繩普天間基地」、「 維持武器出口三原則」等卻是社會民主黨絕對堅持而不容妥協的理念。為此,日本政府在2010年12月7日,決定不在「新防衛計劃大綱」中更動「武器出口三原則」。 雖然如此,由於 日本未來建設軍備的實務需求,日本以任何形式鬆綁武器出口限制,恐怕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特別是2009年底民主黨政府上台後,在沖繩普天間基地遷離議題上與美國產生摩擦,導致美日關係 一度倒退(由於遷離基地無共識,導致社會民主黨在2010年5月脫離與民主黨的聯合政府),因此民主黨政府需要在反彈道飛彈技術輸出方面讓步,以展現修復美日關係的誠意。在2011年初美國國防部長蓋茲訪問日本期間,曾要求日方鬆綁相關規定。 依照2011年初的狀況,民主黨政府打算以包含「事先同意」在內、強調「嚴格管理」的法令標準,來解決部分軍事技術輸出的問題 ,例如採取「白名單」的作法,將美國、其他北約盟國(不含新進的東歐前蘇聯成員國)、韓國、澳洲等盟國納入軍事技術合作對象(且必須是簽署飛彈科技管制機制(MTCR)等相關國際規範的國家),可能會在2011年內進行研究與條文擬定 ;這類鬆綁除了為輸出反彈道飛彈技術「解套」之外,也是為日本航空自衛隊新一代F-X戰機計畫參與國際合作來鋪路。 在2011年10月中旬,日本新聞報導日本首相野田家彥有意鬆綁武器出口三原則,讓日本國防產業能順利與美國或其他西方盟國進行軍備合作計畫,並輸出軍備技術給「同意遵守國際武器出口規定」的國家。 在2011年12月27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彥透過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發表談話,正式宣佈放寬相關企業出口武器和相關技術的限制,主要理由是在日本財政狀況日益嚴峻的情況下,需要用更有效的方式降低武器的後勤維持成本以及發展國防技術,以因應戰機等重大武器裝備、零件價格日益昂貴的趨勢,同時加強與歐美合作開發武器、追隨國際主流的水平。此外,防衛省官員也表示,在鄰近的中國、俄羅斯軍備日益強化的情況下,日本必須有效利用有限的防衛預算來達成房未能力。在2011年12月20日,日本安全保障會議正式宣佈選擇美國F-35匿蹤戰機作為新一代F-X戰鬥機選項,購買42架來取代老舊的F-4EJ,預定2016年起交機,每架約100億日圓,三菱集團以及石川島播磨(IHI)等日本主要國防產業都將參與合作生產 ;部分F-35的零件將授權日本廠商生產,而且這些日產零件必須能用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的F-35上;因此鬆綁武器技術交流、使日本廠商便於參與F-X這類國際合作計畫,成為勢在必行之舉。 當然,日本對於軍事技術的擴散仍會以高標準管制(例如針對個案一一審查)。 除了利於國際合作之外,鬆綁武器出口三原則之後,日本也開始對一些敏感性低的國產裝備的出口寄予希望,例如C-2運輸機與US-2水上飛機等。 註3:在2014年3月12日,由自民黨首相安倍晉三領導的日本政府提出了新的武器出口基本方針,稱為「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取代過去消極的「武器出口三原則」, 隨後在3月31日的內閣會議正式通過。基於對中國的崛起,以及開發尖端主戰裝備已經逐漸演變為國際合作以分攤高價等趨勢,新的三原則將在實施嚴格審查以及滿足特定條件之下,允許出口武器和相關技術。「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分別是:第一,妨礙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情況下不出口防衛裝備;第二,對允許出口的情況進行限定和嚴格審查;第三:出口對像將防衛裝備用於目的之外或向第三國移轉時,需置於適當管理之下進行。基於前述三原則,如果提出可以認定有助於「促進和平」和「日本的安全保障」,將在經過嚴格審查的基礎上允許出口武器裝備與技術;而日本政府將「有益於日本安全保障」的情況設定為「與日本在安全保障層面存在合作關系的各國之間的共同開發和武器出口」。日本武器出口的對象國如果再向第三國出口日本軍備,在情況緊急的國際合作或者將授權生產的零部件等出口到授權國時,如果對方也擁有完善的管理體制,則無需事先獲得日本政府的同意。此外,進行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國際機構也被納入武器出口對像。除了武器之外,日本還考慮向安保層面以及與日本存在合作關系的國家提供有助於海難救援和提高運輸能力的裝備,可擴大國際貢獻和強化海上安保。 當日本內閣通過「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之後,日本眾議院隨後在2014年4月10日通過加入「武器貿易條約」(Arms Trade Treaty)的議案。「武器貿易條約」是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在2014年4月通過的限武條約,這是第一個管制傳統武器交易的全球性條約,一旦超過50國通過就會成為具有強制效力的條款(至2014年初共有118國簽署、31國通過)。此條約主要是建立傳統武器進出口的標準化審查管制程序,確保交易的武器最終不會被用來進行違反人道的活動,例如流入內戰衝突區域(如敘利亞)而助長屠殺平民、種族清洗或恐怖攻擊等。此條約適用的武器範圍範疇涵蓋戰車、戰機、軍艦、飛彈、火砲、輕武器。 日本鬆綁武器出口之後,澳洲隨即表達從日本獲得柴電潛艦的技術的興趣;此時澳洲正在開發新一代的大型遠洋柴電潛艦,而日本是唯一擁有這類潛艦現成設計的國家。在2014年7月上旬,出訪澳洲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澳大利亞總理簽署包含經濟合作以及潛艦技術合作等協議,澳洲將根據此協議從日本獲得包含潛艦靜音、艦體載台與推進系統等技術,而此合作還包括未來日、澳雙方合作開發潛艦並出口給第三國的可能。這是日本在2014年3月日本政府提出「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取代過去消極的「武器出口三原則」禁令之後,實施的第一個對外軍事技術出口與合作。 「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出爐後,第一個談成的大型裝備出口,是對印度輸出US-2水上飛機。在2013年5月,日本首相安倍訪問印度 期間就開始商談對印度出口US-2水上飛機,雙方政府經過隨後三次洽談,確定了採購意向。印度國防部採購委員會在2015年1月底正式確定購買12架(擊敗加拿大Bombardie公司與俄羅斯Beriev公司),成為此機第一個外國客戶 ,此項交易透過日本給予印度的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資金來支付。 在2015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修訂防衛省設置法」,將防衛省負責研發裝備與技術的「技術研究本部」以及與負責自衛隊裝備、駐軍設施等的「裝備設施本部」合併成「防衛裝備廳」(Acquisition, Technology & Logistics Agency,ALTA),在2015年10月1日正式成立。防衛裝備廳負責對日本防衛技術與裝備的開發(自行研究或國際合作)、外購、廢棄、出口等進行統一管理。防衛裝備廳的成立,與日本近年鬆綁軍事技術出口以及參與國際合作有密切關係,不僅是推動輸出日本軍備技術,也為日本與其他盟國之間的軍事技術交流、合作研製武器系統提供了更暢通的管道。 註4: 日本東芝集團在1983年違反巴黎統籌委員會的禁止輸出清單,將 四部電腦控制的MBP-110S九軸五聯動多向加工機 床透過賣給蘇聯,其0.01mm的精確度遠超過蘇聯既有的傳統加工機床,可以大幅改善蘇聯潛艦推進器的製造工藝,顯著降低噪音並使美國追蹤蘇聯潛艦的難度大增 ;此事在1985年12月被原東芝企業當事者舉發後曝光,被稱為「東芝事件」。
不過依照冷戰結束後公開的情資,蘇聯潛艦靜音水平的改善與東芝機床事件的直接關連可能不大,因為前幾艘Victor
III潛艦在蘇聯引進東芝機床之前就已經建成,經美方探測,靜音水平已經大幅提高;不過,這些加工機床對於改善蘇聯潛艦工藝仍有貢獻。使用這幾台數位機床的是列寧格勒造船廠,該廠建造的改進型Victor
III核能攻擊潛艦,噪音還是低於同時期由共青城造船廠建造、設計更新穎但用較落後機床生產的Akula
I級核能攻擊潛艦。在引進東芝機床之前,蘇聯就已經具備製造大曲度七葉片螺旋槳的能力,但這需要多台專用的傳統機床加工,工序之間要多次更換刀頭和工位,不僅程序複雜
,多次夾裝加工之間都可能造成誤差;而使用數位機床則能大幅簡化加工程序,不僅提高生產效率,且能更精確控制產品之間的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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